(学生资助)滕州市第一中学教育扶贫暨学生资助金管理与分配实施方案
滕州市第一中学教育扶贫暨学生
资助金管理与分配实施方案
滕一字〔2021〕22号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按照《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 号)、《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 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制定《滕州市第一中学教育扶贫暨学生资助金管理与分配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春雨
副组长:马 斌
成 员:陈 强 张晓峰 张厚德 陈昌明 李成强 魏永奎
种玉良 郭修志 孙 波 马运春 胡红育 王振华
秦 阁 邢德义 李家浩 赵培福 刘 政 李 岩 刘 强
领导小组下设资助工作办公室,具体分工如下:
主 任: 张晓峰
成 员: 刘 政 李 岩 刘 强
二、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利用校园网及张贴宣传材料,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深入了解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程序和权力责任,使所有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够提出申请并获得资助,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三、突出精准资助,全面把握资助政策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评审工作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其他困难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应助尽助。通过《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比对山东省户籍的特殊困难学生信息,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获取外省户籍的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是准确把握国家资助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应助尽助。
(一)资助对象
具有本校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含高三复读学生)。
(二)资助比例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10%。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 元,具体分为三档,1 档1500 元,2 档2000 元,3 档2500 元。各教学部要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合理区分受助档次。3 档国家助学金要从严评审,且需提供受助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说明。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具体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经精准识别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在校学生)要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要优先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对不能准确掌握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学校可安排专人到学生家中走访。
四、严格实施“三级”审核制度,规范评审流程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继续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分别
由班级、学校、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
流程依次是:
(1)本人申请:学生在充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
上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初审:班主任组织任课老师代表及学生代表
组成评委会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确定10 人左右为国家助
学金受助学生候选人,并提供候选人家庭经济状况详细报告,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年收
入、家庭贫困原因等。
(3)学校复审:学校成立不少于5人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本校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细则,逐一对各班上报的受助学生候选人进行审核,按市教育局分配的拟资助名额等额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学校复审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复审工作报告。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流程,不得将市教育局分配的拟资助名额平均分配到各个班级,不得以班级评审结果作为最终评审结果。学校组织复审后要提供足够的过程材料供市教育局核查。要严把发放标准,严禁出现一人申请,多人分享的现象,更不能让受助学生拿出一部分助学金作为班费或班内奖励资金。
五、切实做好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工作
我校除落实好国家助学金政策外,还要从事业收入中按照5%的比例足额提取资助经费,专项用于特困家庭学生学费及住宿费减免、设立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五、继续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政策务必提醒学生保存好高中资助卡,防止丢失、损坏。万一丢失、损坏要及时挂失、补卡并将新卡信息报市教育局。
六、准确录入资助数据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及其它资助项目受助学生资助数据必须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普高子系统。为此,各校要安排工作认真负责、熟悉计算机操作和数据处理的人员负责资助数据录入和系统维护工作。录入到普高子系统的资助数据务必和本校实际受助学生数据完全一致。资助数据录入工作要在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工作之前完成。
七、准确上报资助报表
八、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档案
本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结束后,各校要及时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统计表、公示名单、评审过程材料装订成册,建档备查。资助档案要做到资料齐全,分类明确,标识清晰,装订美观。要将相关公示档案及时存档,并留存公示期间的电子档案,包括公示近景照片、公示远景照片、有学生或家长观看的公示照片。
九、加强资助信息安全工作
最近几年,我国部分地区连续发生多起学生因助学金发放等被诈骗的事件,个别事件后果非常严重。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做好预防,严惩罪犯。教育部、省教育厅为此也做出了一系列安排。不得使用公共场合计算机登录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平台,避免因账户泄露造成系统数据丢失或泄密;二是严格限制资助信息系统的使用权限范围,加强资助信息系统的外部防御性能,非经学生资助主管部门批准,学生资助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信息外泄和滥用;三是严格管理各类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滕州市第一中学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