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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用电制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5-13 14:47:40

滕州市第五中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 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电工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学校电工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处室负责人,要对本班级、处室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器等)。

    六、在校内食宿的师生不得在教师集体宿舍、学生公寓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八、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和电器设备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滕州五中宿舍安全用电规定

1.严禁使用 40W 以上的灯泡。
2.严禁使用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具以外的一切用电器具,如电褥子、电热杯、充电器、电炉子、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锅等等。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宿舍中私拉乱接电线。
4.严禁在灯具上悬挂任何装饰物、易燃物及其他物品。
5.要做到及时关灯,以免灯具和线路发热引起火灾。
6.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宿舍办,严禁自行处置。

滕州五中餐厅安全用电规定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使职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用电常识。

2.严禁在灯具、电扇、投影仪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3.不得私自搬移所有电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变室内电器用途及所有电器线路。

4.豆浆机、脱皮机、切菜机、绞肉机等重点设备应每月至少做一次漏电实验,使用后严禁明水冲洗。                                                                      

5.餐厅内电灯、电扇控制开关,提升机开关应由专人负责,严禁学生随意开关

6.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7.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方有关部门,严禁自行处置。
上述各项规定须严格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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