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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滕州五中学生请销假规定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9-14 15:00:20

滕州五中学生请销假规定

为规范学生请假手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对学生请销假作以下规定。

1、学生在校内学习期间,确有特殊情况因事请假,家长到校签字将学生领回;若不能到校,家长需与班主任主动电话沟通,说明事由和时限,学生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同时班主任在请假条存根处做好通话记录。家长不通话者,不允许学生离校。

2、学生在校内期间生病,由医务室开具证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电话沟通,确需到校外就医,由家长陪同就诊;若不能及时到校,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学生到校外就诊,班主任在请假条存根处做好通话记录。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因病请假,要按照相关要求闭环处置。

3、大休返校。15:00后,学生入校后不得再外出校门,秋冬季(11月—3月)17:30前、春夏季(4月—10月)18:00前,学生按时返校上课,规定时间之后再入校者,逐一核实,并通报到级部和班级。

4、请假手续:家长提出申请 ——学生填写请假条——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级部盖章并填写汇总表——出大门登记

销假手续:家长与班主任通话——入大门登记——级部销假

5、上述程序不得由他人替签,级部请假盖章由专人负责,学生不得随意私自盖章。

6、学生出现偶发事件(如发生重大伤病),特事特办,告知学校医务人员,报请级部主任和分管领导,班主任主动拨打急救电话送医就诊,同步与家长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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