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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树先)滕州五中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5-21 16:14:05

滕州五中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鲁教组发〔2022〕1 号),选树德行优良、表现优异、全面发展的学生榜样和班级榜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山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和班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优管理办法》)及《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2学年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3〕3 号)相关规定,依据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参评省级优秀班集体,具备条件

1.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2.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市级及以上比赛等活动中荣获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评选为优秀班集体。

4.高三年级依据高考任务达成度推荐。若班级达成度相同,上线人数多者在前;若上线人数相同,看过线学生高考分数(高考分数之和高者在前),若评选本学年度的,依据班级加工能力计算。

5.基础年级评选由班级常规量化和教学成绩两部分构成,班级常规量化最高分计30分,教学成绩最高分计70分。

①班级常规量化:依据政教处提供的数据,每月原始分按比例折算,最高分计50分,最低分≧20分,学年度每月得分之和,即为该项得分;

②教学成绩:按照两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上下学期各占40%、60%,即为该项得分。

二、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具备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三、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具备条件

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在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3.在学生会、班委会、团组织中担任职务,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

四、市级各类评优参照省级条件进行。

滕州市第五中学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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