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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评价)滕州五中艺术自评表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9-19 19:44:34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滕州市教育局






































学校名称(公章): 山东省滕州市第五中学
联系电话: 13589611558


























学校类别: 普通高中
























教学班总数: 小学 0 个; 初中 0 个; 高中 36 个;





























在校学生总数: 小学 0 个; 初中 0 个; 高中 1785 个;






























专任教师总数: 小学 0 个; 初中 0 个; 高中 137 个;




















































自评项目 自评内容 自评记录 自评得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艺术课程
(30分)
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音乐(课时/周) 0.5 26 学校艺术课程较少 多设计艺术课程
美术(课时/周) 0.5
综合艺术(课时/周) 1
地方/学校艺术课程(课时/周) 1
列出地方/学校艺术课程名称 启辰书法课程;星辰合唱课程;三原色美术课程
艺术活动
(20分)
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每年组织合唱节、美术展览和艺术节等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校歌、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校园、教室、走廊、宣传栏、活动场所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学校开展艺术节等活动场次(场/年) 12 17 校园艺术环境需要总体规划 加强投入
每周开展艺术活动频次(次/周) 2
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数量(个) 6
列出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项目(如合唱、民乐、管乐、交响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等) 星启合唱团;舞动社团;柳琴戏社团;一厘米美术社团;五中摄影学会;三原色美术;启辰书法学会
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40%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基本情况 良好
艺术教师
(20分)
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艺术教师,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加强教师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艺术教师总数 14 专任 10 音乐 8 18 师资培训少,教师业务能力须提升 加强培训
美术 6
兼职 4
其它
艺术教师生师比
127:1
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比例 音乐学科 5 7:1
美术学科 5 7:1
艺术教师平均周课时(课时/周) 10
艺术教师缺额数(人) 0
本学年艺术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培训人数(人) 12
条件保障
(20分)
设置艺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个) 8 音乐(个) 5 15 没有艺术场馆 向教体局申请
美术(个) 3
其它(个) 0
列出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名称 琴房(1)、琴房(2)、琴房(3)、琴房(4)、琴房(5)、画室(1)画室(2)、画室(3)、音乐器材室、美术器材室
艺术场馆(个)
面积(㎡)
列出艺术场馆名称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特色发展
(10分)
发挥本校艺术教育资源优势、依托本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形成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特色。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 列举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发展成果 本学期书法社团与滕州书法联合,举行建党一百周年书法展。 8 艺术特色成果较少 多开展活动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加分10分)
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起始学年
9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覆盖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100%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 成绩 上学期 下学期
优秀(%) 25% 28%
良好(%) 52% 51%
合格(%) 33% 31%
不合格(%) 0% 0%
自评结果 总分 93 等级 优秀

填报人: 周后勤
联系电话: 13589611558
填报日期: 2022/08/14




























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  



2.艺术教师生师比、配备情况、缺额情况、培训情况均以艺术专任教师数量为基数填报。

3.艺术教师配备标准:城镇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6:1,美术学科7:1;农村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7:1,美术学科8:1。初中教学班数与音乐、美术学科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均为10: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配备,参照初中配备。

4.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5.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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