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滕州市第三中学学生意外事件处置工作方案
滕州市第三中学
学生意外事件处置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滕州市第三中学应对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原则。发生学生伤害类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开展救援、救助工作,尽一切努力、不惜一切代价挽救学生生命。
2.首遇报告原则。任何师生发现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均有义务向有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报告,因未报告导致伤害加重或事态恶化的,学校视情况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3.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相关班级、级部及有关职能部门应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主管负责原则。学生所在班级、级部为学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主体,级部主任为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依法处置原则。事故发生后,应按法定程序和方式处理,明确责任,依法赔偿,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构成刑事案件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三、处置程序
1.报告程序
(1)学生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第一时间按以下先后顺序报告:学生——班主任——级部、安全办(2317093)、政教处(2317063)——分管校长——校长、书记。学生意外伤害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在保护好学生的同时,视伤情联系安全办(2317093)、政教处(2317063)孟丽老师(13561118338)并拨打120,或直接将学生送往医院;遇学生意外死亡突发事件发生等重,在按上述程序报告处置的同时,还须拨打110报警电话;
(2)学生意外伤害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学生所在班级、级部须及时向安全办、政教处及分管校领导报告;政教处、安全办应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
(3)凡属重大学生突发事件的(如学生意外死亡、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等),安全办、政教处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依法对案件事实和性质作出结论;
(4)班主任、级部主任应及时告知学生的家长,说明情况,稳定其情绪,并通知家长尽快来校协助事故处理;
(5)学生意外死亡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教体局有关领导口头或书面报告。
2.现场处理程序
(1)首遇人员必须在可能情况下第一时间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或防止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
(2)相关班主任、级部主任(或值班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准确地辨认出学生身份,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协助开展救助。控制现场局面,疏散围观人群,杜绝拍照,掌控舆情;
(3)安全办、政教处应协助公安部门第一时间收集、掌握当事人手机、电脑以及其它当事人的相关物件;
(4)班主任、级部领导必须陪同赶赴医院,联系家长,在充分尊重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协助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成立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滕州市第三中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战 洪 王青梅
副组长:胡修伟 孔祥锋 高 健 杜以斌
组 员:刘 强 侯慎安 刘希科 王昌玉 马培红
秦 鹏 韩庆营 段正龙 侯银胜 刘运安
马艳虹 秦真强 邱文元 马 永 刘延龙
张长武 王介辉 甘 磊 庞敬良 张 磊
商国栋 罗贤君
滕州市第三中学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孔祥锋
组 员:刘 强 侯慎安 刘希科 王昌玉 马培红
秦 鹏 段正龙 侯银胜 张长武 甘 磊
商国栋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组长:孔祥锋(13806325707)
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有关抢救、救治、善后事宜
(2)接待抚慰组组长:段正龙(18263292979)
职责:①全程陪同家属;②积极做好学生家属的安抚工作,作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防止出现过激行为;③倾听家属的诉求,答复家属的咨询和疑问。
(3)后勤保障组组长:侯慎安(13176037800)
职责:①安排好家属的食宿;②联系好工作用车;③为工作组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要保障。
(4)安全保卫组组长:秦鹏(13869471652)
职责:①向对口部门及时汇报事件处理情况;②防止家属出现过激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办公秩序;③必要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事实、维护学校及社会安全稳定。⑤视情况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或亲属所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到校负责或协助做好维稳工作。
(5)材料梳理组:有关级部、班级 段正龙(18263292979)
职责:①迅速形成事件简介。包括学生基本信息、事件主要经过、学校第一时间的处置措施等;②班主任迅速整理出当事学生的相关工作台账。
(6)善后处理组组长:刘 强(13280267900)
职责:①与学生事务法律顾问共同做好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组织实施与家属的有关赔偿、补偿事宜的谈判;②办理保险理赔。
(7)舆情处置组组长:刘希科(15266183969)
职责:①跟进事故处理,了解事故事实情况和处理进展;②掌握网络舆情;③及时对外发布事件事实情况和处理进展的信息;④对网络不实言论予以及时跟帖回应;⑤做好有关媒体进校采访的接洽工作。
4.善后处理程序:孔祥锋(13806325707)
(1)查清事实、明确责任
学校政教处、安全办要及时向现场师生了解情况,查明事发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笔录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以便责任认定,进行相关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协商、调解和诉讼
事故处理依法定方式和程序进行,本着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或接受调解,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协商调解不成的,告知家属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赔偿或补偿
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法给予或责令致害人给予家属一次性经济赔偿,或给予一次性人道主义经济补偿。
(4)协助家属做好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
(5)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或致害人的责任。
5.注意事项:
(1)班级、级部应第一时间向学校提供学生本人及家庭详细信息、事件经过材料,日常管理工作台账。
(2)选择有亲和力的老师作为接待安抚人员,不宜频繁更换接待人员,要站在家属角度为其排忧解难,同时保持警觉,向领导小组定期反馈信息。周到接待,不刺激家属。
(3)要尽快掌握到校家属的人数、身份关系、到校后的动向、谁情绪激动以及谁是主事人等等。
(4)家属的住宿应尽量安排在离学校较远的地方,一般只接待直系亲属。
(5)在谈判后期应邀请学生事务法律顾问参加;谈判组长必须有较丰富的谈判经验,谈判前必须充分酝酿,掌握谈判技巧,不能让家属觉得组长做不了主。
(6)需注意谈判地点和场地的布置,楼层一般安排二楼以下,现场尽量不出现方便移动的硬物,饮用水用纸杯提供温水,避免家属因情绪激动发动人身攻击。
(7)谈判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领导小组需能够监控谈判过程,同时时刻保持谈判组长与领导小组的联系畅通。
(8)安全办应在谈判场地外加强警戒,防止家属趁机闹事,干扰谈判过程。
(9)所有接触家属的人员都要说话谨慎,不说不利于妥善处理问题的言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