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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先树优)滕州市第三中学教职工考勤细则

作者:滕州市第三中学教务处 来自:滕州市第三中学 时间:2023-08-29 09:22:00

滕州市第三中学

教职工考勤细则

(十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为提高工作效率,适应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滕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0 年修订)》(滕教字〔2010〕6号)、《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滕教体字〔2021〕26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如下考勤细则:

    一、考勤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考勤范围

1.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含节假日调课工作日,自习值班,周末及节假日值班;班主任早操、课间操出勤,两休安全检查等)。

2.重大集体活动。 (包含上级要求以及学校组织安排的集会活动)

    三、总体要求

1.全体教师要思想认识到位,提高自我约束力,切实把考勤工作作为自觉行动。

2.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执行课前3分钟候课制,按时下课不拖堂,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教室。晚自习、周末值班、早操、课间操、两休安全值班按时到岗,认真负责。

3.教职工上班期间应认真办公,严禁在校园内吸烟,严禁在他人办公室长时间闲谈,影响他人工作,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棋,禁止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与教学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

4.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集会和学习活动,均严格考勤。

    四、考勤、请假规定

1.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全体教职工必须准时签到、签退,按时上、下班。凡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离开学校均应履行请假、销假手续。

2.请假分公假、病假、事假三类界定。

(1)公假须由单位通知,经学校行政批准;

(2)病假须持有相应的病历、医院证明;

因病请假三天之内由级部主任、科室主管核准(销假时未住院的提供输液照片、买药发小票等佐证材料,由级部主任、科室主任签字交督查室存档);

因病请假三天以上不超过一个月者,须由市(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凭病例、诊断证明和费用收据,本人申请,行政批准(层层审批),销假时相关证明材料存档;

对于重特大疾病(瘫痪、癌症、精神病、传染病)请假超过一个月的,须要市(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凭病例、诊断证明和费用收据,单位派人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经学校党总支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病假手续;销假时相关证明材料存档;

(3)事假需有正当理由,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可能,有行政批准。

3.各类假期审批权限

(1)请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校长审批,1天以上由校长审批,请假一个月以上由党总支集体研究审批,公差也必须经有关领导分级审批。

(2)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由级部主任、科室主任批准。因请假耽误的工作应主动提出处理办法,供有关部门参考。但不能私自调动、安排课程或工作。对因请假处理不当造成的工作失误、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4)婚假、产假、丧假、陪产假、哺乳假请假手续参照以上办法执行。婚假、产假、丧假的天数按上级文件执行。

(5)各类请假的工资、绩效工资等按《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滕教字〔2021〕26号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和本校奖惩条例执行。

4.请假、销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使用学校印制的《教职工请假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报请级部(科室)主任审查,级部(科室)主任准假后,落实岗位调整安排及考勤扣分、扣款情况,签字盖章。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再报请校长室审批,签字。

(2)签字后的《请假申请》交当天值班的领导,一联交办公室存档备查,另一联交督查室考核备查,以便统计汇总。

(3)工作时间离开学校,应填写《教职工出入校凭证》,报请级部(处室)主任同意签字盖章后,报请校长或分管校长批准签字。出入校时间由门卫填写。返校后应将《教职工出入校凭证》交考勤值班领导。

(4)凡工作时间离岗,且无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班处理。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确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必须请假而又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把情况报告级部(科室)主任,并做好工作安排,由级部(科室)主任报告校长室和当天值班领导,返校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5)请假批准期限已满,返岗后及时向级部(科室)主任销假。

(6)学校安排的晚自习值班、周末值班、两休安全检查等,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级部(科室)主任请假或由级部安排调换值班时间,级部(科室)主任准假后,再报带班领导做好记录上报督查室,凡是无故空岗以旷工处理。

5.有以下情形的为旷班或旷课:

(1)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未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工作时间无《教职工出入校凭证》出校门的。

(2)该请事假而有意请病假的,经发现查实的。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再办理续假手续,超出时间的。

(4)不服从工作分配,超过通知到岗时限的。

(5)发现私自调课的。

(6)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过10分钟的。

(7)教职工请假期间经查明理由属欺骗性质或开具虚假证明、虚假材料的,一律按无故旷工处理,并按照规定给予处分。

6.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值班领导依据电子签到反馈表、坐班抽查表、教职工请假申请等进行汇总并于值班次日(周五可推至下周一)公示,公示时间一天,然后将考勤结果及其原始材料送到督察室汇总并存档。教职工如发现考勤结果不符,在公示期内找当天值班领导核实,并由值班领导将更改结果出具书面说明送督察室,超过一周不予更改。督察室每周、每月汇总并公示考勤结果。学年结束计入教职工量化。

    五、考核及奖惩办法

按照市局制订的考勤制度。每学年满分15分,扣完15分止。结果计入师德量化,折算后计入年度考核。

扣分标准:

①事假每天扣0.5 分,扣30元,不足一天按比例扣分扣款。课时另扣。

②病假每天扣0.2 分;扣20元,不足一天按比例扣分扣款。课时另扣。

③早退、迟到1次各扣0.2 分,扣10元。(升旗仪式迟到以主持开始为准)

④旷工一天扣5分,扣100元;不足一天按比例扣分扣款;如有课,课时另扣。

上级以及学校安排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扣1分,扣50元;请事假扣0.3分,扣20元;病假扣0.1分,扣20元。

⑥工作时间干私活、抽查不在工作岗位的一次扣2分,扣20元。

⑦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扣1分,扣50元;早退、迟到各扣0.5 分,扣20元。

⑧无故缺课,查实后,每课时扣2分,扣50元;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查实后每次扣1-5分,扣20-100元。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除追究责任外,扣款100元,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⑨晚上安全值班缺岗、空岗,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50元;迟到每次扣0.5分,扣20元。周末安全值班缺岗、空岗按旷班处理。早操、课间操、午休、晚休值班无故不到,每次扣0.5分,扣10元。

⑩考试期间事假、旷工、早退、迟到及考务会旷会、事假、迟到、早退按平常3倍扣分、扣款。

   六、几点说明

1.教职工一学期累计请假满10天、20天、30天,分别扣除绩效工资的1/3,2/3、全部(大病、大伤的病假满20天、30天、40天同上,旷班一天按事假3天累计)。全年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教学实绩不得超过c级。

2.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报市主管机关审批备案。

3.上级规定的婚假7天,男教工陪产护理假7天,父母、公婆、岳父母丧假3天,产假158天,引产1个月,流产半个月,哺乳假半年内每天一小时(从孩子出生算起),不计入请假天数。

4.以上各种请假如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均连续计算。

202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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