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规则制度)滕州市第十一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作者:滕州市第十一中学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 来自: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时间:2024-05-14 08:50:00

滕州市第十一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滕州市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滕州市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滕州市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俭,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职责。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理解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 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 会计工作职责

1、熟悉和掌握各项财务法规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认真做好财务工作。

2、编制并执行本单位的预算、决算,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经费。

3、做好会计核算、记账工作。确保凭证真实可靠,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如实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

4、保管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装订,按期送档案室归档保存。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的工作。

5、做好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财务分析,给领导提供财务数据及报告,提出合理建议,给领导当好参谋。

6、管理和使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教育事业统计、财政票据系统、财政债务平台、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及时编制填报各类财务报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节 出纳员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政策和本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认真审核原始凭证。

2、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管理工作。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各项收入保证及时足额入账。分清资金渠道,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资金。

3、每日根据审核过的凭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记账准确、整洁、日清月结。不得随意更换、涂改账簿。月底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核对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日记账金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报财务负责人审签。4、要对原始凭证认真审核,审查票据是否合规、合法、内容齐全、符合报销程序和管理制度,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报销业务。

5、按规定留存库存现金,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收坐支,严禁挪用公款。

6、加强支票的管理,严格按支票签发程序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资料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2023年2月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