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滕州市第十一中学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作者:滕州市第十一中学党政办
来自: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时间:2024-04-12 09:35:00
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学校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负有重大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学校工会组织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的重要组织。
为更好地规范学校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理论。
二、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四、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做好生活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
六、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七、定期对办公室、功能室进行纪律、卫生检查。
八、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总结交流经验,定期向党支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九、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等)。
十、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的纠纷调解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中国教育工会滕州市第十一中学工会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