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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滕州市第十一中学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滕州市第十一中学政教处 来自: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时间:2021-10-14 16:35:00

滕州市第十一中学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普通高中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这项民生工程能有序、有效开展,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并且印发《致普通高中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深入了解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程序和权力责任,使所有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够提出申请并获得资助,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1. 成立资助工作小组

  1. 领导小组:

组长:王延光

副组长:刘波吴成立  时荣升

成员:王跃 刘希龙张龙杨振宇赵磊 王洪岩  庞金具唐钦航 徐清领 张东  张光强

  1. 资助评审小组

组长:刘波

副组长: 王洪岩  徐清领  张东张光强朱敦民

员:级部副主任(负责本级部材料收集、核实)

3、资助工作小组

组长:朱敦民

成员:周志军 张健   曾春松  各班班主任


三、突出精准资助,全面把握资助范围及资助标准

(一)资助对象

1、我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三复读学生除外,上学年已受助的学生同样可以重新参加本次助学金申请)。

2、确保资金用到需用人,真正发挥其效应。

首先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其他困难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应助尽助。

对以下情况的学生,虽然家庭较为贫困,不予资助:

1)不尊重老师、同学的;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打架斗殴,学校或级部给予纪律处分的;

3)经常旷课迟到、随口骂人、染发烫发化妆、穿奇装异服、损坏公共财物的;

4)有玩高档手机、抽烟、喝酒、上夜网、酗酒滋事现象的;

5)经常在教室、宿舍玩手机、打牌,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

6)谈恋爱、公开搂肩搭背的,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不得申报。

7)家庭贫困品质优秀、工作认真、学习刻苦,乐于助人、对班级和学校做出贡献的同学应积极考虑。

学生父母双方均有稳定收入,并且家庭没有特殊困难的不得纳入资助范围

2021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应同时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市教体局将随机抽取申请学生及家庭成员信息,委托相关部门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信息查询核对。对于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

(二)资助标准

2021年秋季学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1500元,22000元,32500元。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各班级要依据本班学生实际情况起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尽量考虑孤残、低保家庭等特困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对不能准确掌握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班级、级部、学校要适当安排专人到学生家中进行实地走访。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我校高中国家助学金实行“四级”审核制度,分别由班级、级部、学校、教育局进行审核。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流程依次是:

1本人申请:学生在充分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由班级留存)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2班级初审:1)全班同学评议。(2)班主任组织任课老师代表及学生代组成评委会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每班确定10%人为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候选人,并提供候选人家庭经济状况详细报告,包括家庭成员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年收入、家庭贫困原因等证明材料。候选名单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交政教处留存)

3、级部评审:由各班级初审的名单,依据本级部分配的名额确定二审名单并公布(不确定等次)。

4学校复审:学校成立不少于6人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及本校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逐一对各班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候选人进行审核,按教育局分配的名额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学校复审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复审工作报告并报告上级部门。

5抽样核查:学校对班级复审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抽样核查,抽样比例为10%20%。如抽样核查不合格,责成班级重新复审并通报批评。

各班要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流程,不以班级评审结果作为最终评审结果。要严把发放标准,严禁出现一人申请,多人分享的现象,更不能让受助学生拿出一部分助学金作为班费或班内奖励资金等。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勤俭教育,避免受助学生领取助学金后大吃大喝或购置高档手机、名牌服装等现象。

四、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政策

本学期继续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以下简称高中资助卡),办理高中资助卡必须提供学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张复印,含正反两面,复印内容居中并由学生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方中间位置签名并写上本人或家长手机号码。

本次办理高中资助卡的学生包括高一全部受助学生,以及高二、高三新受助学生(20202021学年没受助)。上学年已受助本学年又受助的学生继续通过本人的高中资助卡发放(中行卡)。如果原资助卡丢失,由学生本人到中国银行滕州各营业网点办理普通银行卡。

五、领取资助卡后,受助学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两周内激活。

、时间安排

    1.动员、宣传

    1018日至1022日,各班进行宣传动员,宣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让每个学生了解上级有关资助的政策要求。

    2.提供证明材料

    1024,学生向班级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写出申请

    3.班级评审

    1025日前各班级评审

    41026级部评审并按级部公示名单

    5学校上报第一批评审

    1028日上报新资助名单(高一新生、高二高三新资助的)并学校评审确定名单及等级。

    6公示

    118,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71115日前上报全部资助中心

    七、各级部分配名额

    高一级部:25人   高二级部:31人 高三级部29

    八、其他问题

      此项工作,政策性强,各班级、各级部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严防学生资助信息外泄,出现政策性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滕州十一中资助办公室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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