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实验室安全制度
作者:山东省滕州市第二中学政教处
来自:山东省滕州市第二中学
时间:2024-06-05 16:25:00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电力维修人员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4.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
5.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嘴。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废旧电池,应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
五、实验室使用时
1.带实验教师,实验结束要检查门、窗、水、电、灯、设备,均无问题方可离开实验室。
2.对实验室内电器开关、设备、照明灯具、线路的设施必须经过电工安装,非电工同意不准拆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实验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