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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实验室安全制度

作者:山东省滕州市第二中学政教处 来自:山东省滕州市第二中学 时间:2024-06-05 16:25:00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电力维修人员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4.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

5.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嘴。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废旧电池,应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

五、实验室使用时

1.带实验教师,实验结束要检查门、窗、水、电、灯、设备,均无问题方可离开实验室。

2.对实验室内电器开关、设备、照明灯具、线路的设施必须经过电工安装,非电工同意不准拆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实验过程中,不准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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