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滕州市荆河街道滕西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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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14 07:36:26
滕州市荆河街道滕西中学
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体育课上课铃响之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开课之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课堂教学中注意做到:
1.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戴金属或玻璃配饰品及穿皮鞋。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制较弱学生和特异体制学生。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4.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施救。①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②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③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④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5.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列队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散乱行动,擅离场地等不严肃、不安全行为。
6.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7.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