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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评价)滕西中学社会实践致家长的一封信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9-14 07:50:34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中办发〔200013)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办发〔200013号文,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校按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认真贯彻全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创新教育培训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训对象:八年级学生

二、培训时间:421号——423

三、活动地点:滕州市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第一职业高中)

四、收费标准:活动经费由财政负担,学生只交伙食费48

五、培训内容:结合教材内容,围绕科技、创新、实践三大宗旨,实践活动优秀的给予表彰,并将学生培训成绩记入滕州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中。

六、为了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为了有序的进行学校教学、管理,希望学生家长帮助自己的孩子做好以下几点:

1.培训时穿校服(没有校服可以穿运动服)运动鞋,自带毛巾、水杯、洗漱用品、换洗衣物,卫生用品与必备药品(如感冒药、治疗拉肚子的药、创可贴)等。

2.培训期间,未经班主任老师批准,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出活动中心大门。家长在学生实践活动期间不允许看望。

3.注意天气变化,带足衣物、雨具。

4.学生禁止带手机和零食,打火机等危险品(一经发现没收并通报批评)。

5.实践活动结束后,根据个人量化成绩,召开专题会议总结成绩,表扬优秀、评贬陋习;对活动期间违纪学生给予处理。

七、有不适合运动的疾病如哮喘、心肌炎等,有可能引发传染的疾病如流行性感冒、发烧等的学生,不予参加培训,如学生带病参训造成伤害学校和基地不承担相关责任。

综合实践活动培训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是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需要。在综合实践活动期间被通报批评的同学被核定为CD等级,报考一中、二中受到影响。希望家长给予全面配合。

最后,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学生如果有事情会给家长联系,对学生家长给予我校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祝学生及家长工作顺利、学习进步、阖家幸福!

                                    

                                  西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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