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滕南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滕南中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枣庄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 指 挥:甘晓波
副总指挥:段卫东李树军侯凤琴胡斯惠田中水
戴 兵李 燕张 涛
成 员:王新贺闵 静李远炎罗 磊冯宜轩
孔 艺何洪伟魏 刚刘福意梁 梅
甘宜锦袁文锋张俊涛李 政宋元滕
陈 骁朱述德邵长伟张厚岭胡会会
任彬彬张冬冬侯 勇苗 卉刘 晋
刘 文郭其邦马 滕胡伟锋
以上成员,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均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分工安排调配人员,并开展相应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联系人:梁 梅 陈 骁
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学校副校长和处室实行安全稳定工作包干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副校长及处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加强安全防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灾害防护等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防病、防震、防洪安全教育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三) 组织保障应急处置物资。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抢险设备、教学教具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四)积极组织事后处置工作。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进行救护、处置工作,把突发性事件造成的损失、影响降到最低点。
(五)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三、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送渠道,确保信息传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预案保障
建立规范有效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三)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加强校园报警点、门卫室的建设,不断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
(四)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资金保障
学校将应急资金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六)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 安全事故。学校校舍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校园内水面溺水及校内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集体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的其它突发事故等。
2. 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胡斯惠
副组长:李树军侯凤琴胡斯惠田中水戴 兵
李 燕张 涛
工作组成员由各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保中心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学校对突发的安全事故,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停课、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等事宜;对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和指导处置,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
3. 安全事故的分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安全事故。
4. 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迅速向公安消防119 指挥中心报警。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4)楼梯门拥挤踩踏和坠落事故处理办法
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迅速组织抢救,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迅速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配合有关专业部门进行调查检测,查明危险品类型和危害程度。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应组织师生撤离。
(7)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迅速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上级和公安部门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8)大型群体活动的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制订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迅速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学校领导要统一指挥,做好学校和事故发生地两部分工作。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0)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措施或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发展。食堂、餐厅、蓄水池、供水塔等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请求卫生防疫部门的支持,及时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1)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12)暴力事件的处理办法
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学校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迅速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组织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立即向公安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3)校园内群体性斗殴事件的处理办法
立即向公安和110 报警。学校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并在斗殴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扩大。迅速救治受伤师生,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将斗殴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2.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段卫东
副组长:李远炎
工作组成员有各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服务中心。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3.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分级
Ⅰ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4.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应急反应
①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援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社会安定。
②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救灾指挥部立即运作,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学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主动与灾区取得联系,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工作的运转能力,并据实部署工作。视需要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工作;组织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学校救灾指挥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救灾指挥部迅速报告灾情。
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负责收集本校的灾情,并及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2)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学校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学校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立即开展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城市、学校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粮食食品物资供应,灾民安置,维护学校、社会治安,消防,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灾害损失评估,应急资金调配和宣传报道工作。
1. 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内及学校所在地区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卫生事件。
2. 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王新贺
副组长:冯宜轩 李尚会 侯 勇
工作组成员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突发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提出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卫生事件。
3. 卫生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突发卫生事件(Ⅰ级)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卫生事件标准的。发生在学校的,卫生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卫生事件(Ⅱ级)
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 例及以上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猪流感疑似病例。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学校。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的。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 人及以上。发生在学校的,经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卫生事件(Ⅲ级)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在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 人以下。经市(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卫生事件(IV 级)
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 人,无死亡病例。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卫生事件标准。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卫生事件。
对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卫生事件,均按照IV 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4. 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迅速向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信息。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学校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接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校内发生。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后学校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五、信息报告的内容、时限和方式
(一)报告时限及程序
根据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学校对发生的各类各级突发事件都要报告,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报告。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一般和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 小时内),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市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
学校发生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事件后,必须在30 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
学校发生的各类各级突发事件,情况特别紧急时,须立即电话报告,并及时补报文字材料。涉密信息的报送执行相关规定。
2.进程报告
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须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二)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疑似可能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
事件控制情况,事件变化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六、附则
本预案是参照全市教育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本校的应急预案,并要组织进行相应培训和演练。
本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各处置工作组、成员和相关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本预案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随着上级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以及应急处置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新情况,适时予以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滕南中学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