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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滕南中学关于街道优秀教师、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4-23 09:15:00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评先树优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街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1.总分设置100分。分值计算办法:

   总分=师德考核得分x30%+教学实绩得分×40%+工作量得分×30%

   2. 按照名额计划,从高到低总分排序,依次确定街道优秀教师和学校优秀教师。

   3.优秀教师确认范围,以考核组为单位,如有调整由考核领导小组商议确定。

4.街道优秀教师原则上三届内不重复(包括当年),如当年评选为更高一级的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本年不再参评校级、或街道优秀教师评选。

5.各类优秀教师评选必须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评先树优的文件精神要求。

6.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7.本办法解释权归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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