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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滕南中学家庭困难资助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4-23 09:34:27


滕南中学(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政策,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学校公用经费的3%-5%。

资助育人对象

1、建档立卡非特殊困难学生在校寄宿贫困学生

2、未享受生活补助的低保家庭贫困学生

3、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孤儿、残疾、单亲贫困学生

4、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庭经济特别困难贫困学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学校政教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具体负责资助育人工作,负责资助育人流程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刘磊

副组长:高强

成 员:段卫东 张 帅 戴 兵 田中水 李 燕 李远炎 冯宜轩 高 刚 王新贺 冯宜轩 李尚会 李涛 朱述德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高强同志担任组长,负责落实教育扶贫日常具体事宜的安排和落实。

1.根据上级有关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部署,研究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资助育人体系,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保证学生资助育人经费的足额划拨,并监督使用。

3.探索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新渠道,研究学生资助育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工作小组

组长: 高强

副组长: 段卫东 张帅 戴 兵 李远炎 冯宜轩 李 燕

    七年级工作组:

组 长: 张帅

副组长: 张俊涛 刘晋 甘宜锦

成 员:46位班主任

    八年级工作组:

组 长:李远炎 冯宜轩

副组长:张俊涛 胡会会 刘晋 胡修哲

成 员:44位班主任

    九年级工作组:

组 长:田中水 李燕

副组长:李政 张厚岭

成 员:46位班主任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及资助育人金额

根据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由学校评审小组确定受助对象及贫困等级

贫困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为“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

二级为“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

三级为“一般贫困家庭”。

资助育人金额分别为:375

五、申请资助育人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困难申请。

2、班主任入户走访、调查询问贫困家庭学生具体贫困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对象精准查表》并留下影像资料。

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复核评审,确定拟受助对象及等级。

4、班主任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申请表》,相关部门签署“属实”意见后,班主任收回并交学校政教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

5、公示拟受助学生情况,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6、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家长(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张A4纸上)。

7、学校资助育人办公室收集并审核资料,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签字表》,学生或家长签字后实施打卡发放,签字过程留下影像资料并做好档案管理。

六、资金发放

资助育人资金实行银行打卡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抵扣。

七、建立贫困学生资助育人台账

对受助贫困学生进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贫困学生毕业后,学校将贫困学生的资料推荐给所在高中,使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南中学

2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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