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滕南中学家庭困难资助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滕南中学(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政策,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生助学基金制度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学校公用经费的3%-5%。
二、资助育人对象
1、建档立卡非(特殊困难学生)在校非寄宿贫困学生;
2、未享受生活补助的低保家庭贫困学生;
3、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孤儿、残疾、单亲贫困学生;
4、未享受生活补助的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贫困学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学校政教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办)具体负责资助育人工作,负责资助育人流程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刘磊
副组长:高强
成 员:段卫东 张 帅 戴 兵 田中水 李 燕 李远炎 冯宜轩 高 刚 王新贺 冯宜轩 李尚会 李涛 朱述德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高强同志担任组长,负责落实教育扶贫日常具体事宜的安排和落实。
1.根据上级有关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部署,研究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资助育人体系,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保证学生资助育人经费的足额划拨,并监督使用。
3.探索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新渠道,研究学生资助育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工作小组
组长: 高强
副组长: 段卫东 张帅 戴 兵 李远炎 冯宜轩 李 燕
七年级工作组:
组 长: 张帅
副组长: 张俊涛 刘晋 甘宜锦
成 员:46位班主任
八年级工作组:
组 长:李远炎 冯宜轩
副组长:张俊涛 胡会会 刘晋 胡修哲
成 员:44位班主任
九年级工作组:
组 长:田中水 李燕
副组长:李政 张厚岭
成 员:46位班主任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及资助育人金额
根据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由学校评审小组确定受助对象及贫困等级。
贫困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为“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
二级为“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
三级为“一般贫困家庭”。
资助育人金额分别为:375 元
五、申请资助育人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困难申请。
2、班主任入户走访、调查询问贫困家庭学生具体贫困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对象精准核实情况调查表》并留下影像资料。
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复核评审,确定拟受助对象及等级。
4、班主任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申请表》,相关部门签署“属实”意见后,班主任收回并交学校政教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办)。
5、公示拟受助学生情况,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6、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家长(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张A4纸上)。
7、学校资助育人办公室收集并审核资料,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签字表》,学生或家长签字后实施打卡发放,签字过程留下影像资料并做好档案管理。
六、资金发放
资助育人资金实行银行打卡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抵扣。
七、建立贫困学生资助育人台账。
对受助贫困学生进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贫困学生毕业后,学校将贫困学生的资料推荐给所在高中学校,使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南中学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