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评价)滕南中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我校劳动教育体系,加强劳动育人功能,让学生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二章总体目标
第二条 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正确理解劳动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认识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创造美好生活的道理,尊重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思想观念。
第三条 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常见劳动工具,增强体力、智力和创造力,具备完成一定劳动任务所需要的设计、操作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
第四条 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领会“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内涵与意义,继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弘扬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的时代精神。
第五条 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能够自觉自愿、认真负责、安全规范、坚持不懈地参与劳动,形成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的品质。珍惜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杜绝浪费。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六条 思想引领。通过劳动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在劳动教育中树德增智、强身健体,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第七条 有机融入。有效发挥专业教育、社会实践、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教育功能,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劳动光荣的正确观念。
第八条 实践体验。坚持让学生参与劳动过程,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服务岗位实践活动中,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提高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章主要措施
第九条 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围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组织、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方面,开设不少于16学时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普及与学生发展密切相关的通用劳动科学知识。
第十条 每学期开设4课时有关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等劳育专题教育讲座。
第十一条 开展劳动周活动。每学期安排一周作为劳动周,进行义务劳动。将劳动教育与学生的个人生活、校园生活和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劳动体验,提高劳动能力,深化对劳动价值的理解。
第十二条 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劳动元素,在课程标准中体现劳动内容和评价指标,将劳动教育贯穿到课程教学过程中。在课堂教学结束前开展“三分钟微劳动”,纳入学生学业评价。
第十三条 营造校园劳动文化氛围。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等节日,开展丰富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的养成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校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