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滕州市龙泉街道滕东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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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28 18:17:00
一、总则
1.为规范体育课教学,防范运动伤害,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于体育课、体育活动、课间操、运动会、体育训练及各类室外体育活动,体育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二、课前安全
1.体育教师必须掌握特异体质学生名单(心脏病、哮喘、骨伤、高血压等),落实免修、减练、见习安排。
2.上课前检查场地、器材:平整地面、清除碎石积水、检查器材牢固、破损、松动情况,存在隐患立即停用并上报。
3.督促学生做好运动准备:穿运动服、运动鞋,不携带硬物、尖锐物品、饰品,提前做好热身。
4.明确本节课安全要求、动作规范、纪律要求,强调自我保护与互助保护。
三、课中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不得擅自改变内容、提高强度、安排危险动作。
2.运动前充分热身,运动后做好放松整理;高难度动作必须示范、保护、辅助,分步教学。
3.关注学生面色、呼吸、精神状态,出现头晕、恶心、心慌、扭伤、腹痛等立即停止运动,妥善处置。
4.器材使用严格规范:铅球、实心球、跳绳、球类等划定区域,统一收发、有序使用,严禁抛掷打闹。
5.严禁学生擅自离开活动区域、攀爬体育器材、做危险动作、相互推撞。
6.特殊天气(高温、严寒、暴雨、大风、雾霾)按学校要求调整或停止室外课。
7.备好急救箱,掌握简单急救处理(止血、包扎、固定),出现伤害立即处置并上报。
四、课后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有序收回器材,清点数量,检查器材完好,整理场地。
2.了解学生身体反应,对不适学生持续关注,及时沟通家长与班主任。
3.记录课堂安全情况、学生伤病、器材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五、应急与责任
1.发生扭伤、摔伤、骨折等,立即停止活动,科学处置,不得随意搬动,及时送医并通知家长。
2.因未热身、未检查器材、管理失控、违规教学造成事故,追究教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