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安全制度)滕州市龙泉街道滕东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4-28 18:12:37

一、总则

1.为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置课堂教学安全事故,依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科、所有任课教师及学生,覆盖教室、功能室、专用教室等所有教学场所。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课堂谁负责、“一岗双责则,任课教师为当堂课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课前安全管理

1.教师上课前必须清点学生人数,核实缺勤学生,及时与班主任、年级主任联系,查明原因并登记。

2.检查教室门窗、桌椅、电器、线路、消防设施等,发现隐患立即停用、上报总务处,隐患未排除不得上课。

3.备好课中安全教育内容,对使用刀具、尖锐工具、电器、实验器材等课程,必须明确安全要求与操作规范。

4.关注学生身体与情绪状态,对特异体质、伤病、情绪异常学生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安排学习活动。

    三、课中安全管理

1.教师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拖堂,全程组织管理课堂,禁止学生追逐打闹、喧哗推搡、攀爬门窗、擅自离开教室。

2.严禁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讽刺学生,严禁把学生赶出教室,严防因教育不当引发安全问题。

3.规范教学设备使用,电器使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学生私拉乱接、触碰电源开关与插座。

4.及时制止学生危险行为:拿文具打闹、抛扔物品、攀爬窗台、翻越走廊护栏、玩尖锐器具等。

5.课堂活动有序组织,上下课、进出教室、分组活动严防拥挤、踩踏、碰撞。

6.遇突发疾病、意外伤害、设施故障等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第一时间护佑学生、联系校医与学校领导,并通知家长。

四、课后安全管理

1.下课有序疏散,提醒学生轻声慢步、靠右行走,不推挤、不追逐。

2.关闭电灯、多媒体、门窗,排查遗留隐患,做好课堂安全情况记录。

3.发现学生异常、设施隐患、矛盾纠纷等,及时通报班主任与相关部门,跟踪整改到位。

五、责任与处置

1.因教师失职、管理缺位、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依规追究责任。

2.轻微事故现场妥善处置并上报;较重及以上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做好善后。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