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龙泉街道滕东中学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总则
为深入实施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升学校食堂的民主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膳食质量与服务水平,确保学生饮食的安全与健康,特此成立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此举意在进一步巩固学校与家庭的协同育人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真正反映家长和学生的利益与意愿。家委会将作为学校与家长沟通的桥梁,共同为孩子们打造一个更加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
家委会坚持“民主监督、共同参与、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代表全体家长对学校膳食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科学的指导,确保每一项措施都得到有效执行,每一分投入都转化为孩子们健康成长的营养支持,共同推动学校膳食服务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二、组织机构
家委会由家长代表构成,设有主任一名及若干名副主任。主任和副主任由全体家委会成员通过选举产生。
家委会成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关注学生的饮食健康,并且拥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以便参与学校膳食的监督工作。
三、职责与权利
(一)职责
1.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饭菜质量、价格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2.收集家长和学生对学校膳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
3.参与学校食堂的管理和决策,对食堂的经营模式、菜谱制定、食材采购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4.协助学校开展饮食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饮食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
5.监督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健康状况。
(二)权利
1.有权查阅学校食堂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货台账、食品检验报告等资料。
2.有权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3.有权对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
4.有权参与学校组织的膳食工作会议,对学校膳食工作进行审议和表决。
四、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家委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全体会议,旨在总结和规划膳食监督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均衡。基于实际工作需求,可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探讨并解决特定问题,致力于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
(二)检查制度
家委会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重点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饭菜质量等关键环节进行细致审查,确保每一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为确保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家委会将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以保证食堂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态,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的餐饮服务。
(三)反馈制度
家委会成员应本着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将家长和学生的宝贵意见、建议传达给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共同推动食堂服务质量的提升。
学校食堂应严格遵守规定时间内对家委会的反馈意见作出认真回应,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四)培训制度
学校将定期安排家委会成员参与饮食安全与营养知识的培训课程,旨在提升家委会的监督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其在食品安全管理中能够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同时,我们鼓励家委会成员积极参与教育部门或专业机构举办的各类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贡献智慧与力量。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滕州市龙泉街道滕东中学
2025年3月6日
附件1:
龙泉街道滕东中学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
主 任:谭金钊
副主任:吕丽娜 李俊俊
成 员:李念洋 陈 峰 李 娜
王 亭 刘 芳 张宜虎
联络员:刘召斌
附件2:
滕东中学膳食营养与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 任:徐 敏 李彦博
副主任:黄康胜 王宏伟 殷宪国 杨 昆
董延兵 秦 岩 刘广明
成 员:陈凡继 梁西典 刘召斌 王 雷
李 林 胡晓东 赵守忠 徐志国
生家庆 钟家雨 蒋 超 党艺娟
王 进 曹会兰 林 亮 马 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