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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滕州市实验小学安全隐患台帐制度

作者: 来自:滕州市实验小学 时间:2022-09-13 09:27:59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安全处负责对全校进行安全排查、整治。

3、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进行安全排查、整治。

4、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5、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一日一小查,寒暑假和节假日前一大查,安全处负责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6、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帮助解决

7、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学校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制度,即由安全处把安全隐患登记在案,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才予以注销。

8、对于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却没有查实出来,或者已经登记在案的安全隐患,因为整治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查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学校和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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