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树优)滕州市实验小学2022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
滕州市实验小学
2022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活动
为树立学校学生身边爱国爱党、诚实守信的好榜样,激励全校学生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勇于探索、全面发展,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对象
全校四至六年级学生。曾获得滕州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学校,热爱劳动,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责任意识和公德意识强。
2、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有良好的习惯,广泛阅读有益书籍,知识面广。
3、有广泛的兴趣爱好及个人特长,积极参加兴趣小组或校队活动,并在其中某个方面成绩突出。
4、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习惯,关心集体,讲究卫生,环保意识强,处处为他人做榜样。
5、积极参与或组织班队活动,发挥班级小主人作用,协助班主任进行班级和中队管理。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艺术活动及学生值勤、演讲、征文、社会实践等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参与能力,在本班或全校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7、近两个学期来,曾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值勤队员”、“优秀广播员”等。
8、“优秀学生”候选人上学期成绩位于班级前十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上学期成绩位于班级前二十名。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名额及材料准备。
1、推荐名额:4-6年级每班上报“优秀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
2、上报材料及时间:
①《“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申报表》纸质稿及电子稿。报名表照片规格:1寸免冠照片,穿校服或班服,戴红领巾。
②以级部为单位汇总上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2年3月22日),获奖证书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A4纸)存档。
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稿。
(二)、评选办法:
1、获奖证书计分(40分):
①县级及县级以上证书计分如下:必须是学校层层推荐的奖项,公章为各级教育系统、少工委、团市委,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此项累加计分(同一科目内容不累加),不得超过20分。
②校级荣誉证书每项计1分,此项累加计分(同一科目内容不累加),不得超过20分。
③非学校组织的活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
2、学校投票打分(40分):
根据班级推选候选人在班级的投票占比折合后计入成绩。
3、事迹材料打分(20分):
根据上报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按照3:5:2的比例分别计:20分、18分、16分。
(三)、评选表彰:
①学校组织评委会对每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2022学年度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若干名。
②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③滕州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优秀学生的推报,将从学校评出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推荐。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