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龙泉街道龙泉小学2026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按照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滕州市2026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26〕22号)和龙泉街道联合学区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我校2026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年龄
招生范围:
1.龙泉街道辖区善国路以东、解放路以南、府前路以北、荆河以西以及塔寺路以东、学院路以南、解放路以北、荆河以西的龙泉街道辖区区域;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2.塔寺路以东、学院路以南、滕平路以北区域可自主选择安居小学或龙泉小学;
3.后洪居可自主选择文化路实验小学或龙泉小学。2.招生年龄: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时间:8月14日至8月16日
8月16日24:00网上报名平台关闭,网上报名截止。
2.网上信息填报:
我校2026年一年级新生报名统一使用“滕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招生平台已实现与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大数据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对接与数据互通。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报名信息自动采集、 自动校验,实行 “零证明”办理。
监护人需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或通过微信搜索“爱山东”小程序),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点击首页 “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滕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按照招生平台提示填报相关信息。所有新生均需在网上报名,并按照平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符合条件的监护人信息,如实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学校审核:学校依托招生平台,依据信息比对情况进行报名审核。监护人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审核状态。网上审核通过的,无需另行上传材料,也无需到现场办理,待8月18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网上审核未通过的,监护人需根据平台提示补充上传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
4.公布结果: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监护人在8月18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学生录取结果。
(二)现场报名:
因网上审核未通过、大数据信息关联不畅或使用网络不便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监护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龙泉街道龙泉小学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
8月17日上午8:30—11:30 人和天地、府东居、前洪居、杏坛居
8月17日下午14:30—17:30 中央城、黄山桥居、塔寺居、龙泉苑居及漏报、迟报等其他情况
2.现场报名(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不动产证明材料:房产、购房合同等不动产证明材料是确定学区的主要依据,登记用途须为住宅,产权须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全所有。公寓、办公、商业或工业等非住宅用途房产,不得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城区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②户籍材料:居民户口簿用于证明学生与监护人、产权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以父亲或母亲的不动产申请入学的,学生户籍须与该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学生户籍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无需迁移,但须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申请入学的,学生户籍须与该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簿上。新迁入户口须在8月16日网上报名截止之前完成。(户口簿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1张A4纸上。)
③随迁子女入学材料:须持有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有枣庄市内户籍但无法办理居住证且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的流动人口子女,须提供父母任一方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资流水或经营许可类证明等材料。其它情况说明1.城区内合法住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原始房款交款手续、户口本等。
2.购房合同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手续、购房发票和上房手续等。
3.新购回迁房、私人之间交易、房屋未过户的,需提供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房屋上房手续等。注意事项本简章仅供我校2026年一年级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滕州市龙泉小学”,了解学校具体信息。招生咨询电话及时间招生咨询电话:(0632)5397967 19863263857
招生咨询时间:8月14日——8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滕州市龙泉街道龙泉小学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