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龙泉街道龙泉小学 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龙泉街道龙泉小学
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按照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滕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25〕21号)和龙泉街道联合学区《龙泉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龙教字〔2025〕6 号)文件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我校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原则
实行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公正、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招生范围及年龄
1.招生范围:
解放路以南、善国路以东、府前路以北、荆河以西以及塔寺路以东、学院路以南、解放路以北、荆河以西的龙泉街道辖区区域,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塔寺路以东、学院路以南、滕平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安居小学或龙泉小学就读;
后洪居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文化路实验小学或龙泉小学就读。
2.招生年龄: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户籍及不动产规定
1.户籍规定: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2.不动产规定:房产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能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工业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未办理上房手续的房产项目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城区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龙泉街道龙泉小学2025年一年级新生报名采取“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报名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10日至12日(8月12日24:00网上报名平台关闭,网上报名截止)。
现场材料复审时间:8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现场材料复审)。
录取公布时间:8月14日,监护人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二)报名方法
使用“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时,需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使用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所有新生均需在网上报名,并按照平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符合条件的监护人信息,如实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系统将根据报名信息,审核学生入学条件等。
信息填报:
第一步:注册登录“爱山东”APP
搜索【义务教育招生】→【枣庄市 滕州市】→【确认,去报名】
注:①以房产入学建议使用监护人是房主的一方注册爱山东进行报名;②经商务工建议使用监护人为租房人、居住证持有人及经商或务工的一方注册爱山东进行报名。
第二步:网上信息填报
【进入报名】→【我的报名: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信息确认】→【进入上传证件(根据具体情况上传)】→【选择学校:滕州市龙泉街道龙泉小学】→【完成报名】
第三步:适时查看学校审核情况。
审核反馈:
分初审、复审两个环节
1.待审:等待学校审核;
2.初审通过:第一次审核通过,等待复审;
3.驳回修改:需要修改信息或材料,具体原因可查询审核备注;
4.初审待定:需要线下审核相关材料,具体原因可查询审核备注;
5.复审不通过:材料不符合要求,具体原因可查询审核备注;
6.复审通过:等待录取结果。
招生期间,学校同步开通“线下报名服务处”,方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报名。如符合报名条件,出现无法在平台报名的情况,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线下服务处由学校协助报名。学校服务人员要将学生报名信息上传至招生平台。
学校通过网上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招生平台将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网上审核合格的,不需要再另外上传证明材料,不需要到现场进行审核。
温馨提示:由于报名人多、时间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家长一定要有耐心,要给大数据链接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确认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的再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现场材料复审
1.网上审核不合格的,须到校进行现场材料复审。“大数据”比对未通过、证明材料上传不全等,监护人须根据招生平台的提示,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现场材料复审时间,携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材料复审。在现场材料复审时,学校将再次对监护人携带纸质材料和“网上补充上传的材料”进行比对。现场材料复审合格的,学校将在招生平台上确认其“合格”;对不符合条件的,在招生平台上予以退档。
2.现场材料审核流程
①由学生家长填写《滕州市龙泉街道龙泉小学2025年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携带有效居住证明、户口簿、父母双方(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接种证四项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滕州市龙泉小学”微信公号公布的对应区域审核时间到滕州市龙泉街道龙泉小学院内指定报名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②经现场审核初验,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填写上交材料清单,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家长签订报名承诺书,承诺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因家长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影响学生上学,责任由家长自负。经初验,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收取材料,不予报名。
说明:
(1)为了避免拥挤,学校采取分时段现场材料复审,请家长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前来现场材料复审。
(2)现场材料复审需准备相关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内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适龄儿童和户主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籍应无迁移记录。户口簿复印时,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1张A4纸上。
②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能证明实际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燃气、水电票据和物业管理费发票。
③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身份证。
(3)现场材料复审分组及时间安排如下:
8月13日上午8:30—11:30 人和天地、府东居、前洪居、杏坛居
8月13日下午14:30—17:30 中央城、黄山桥居、塔寺居、龙泉苑居及漏报、迟报等其他情况
五、网上审核信息或需提供的材料
根据各自实际,在网上提交以下相关信息或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无户籍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3.城区房产拆迁,拆迁后确未购房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拆迁安置协议。
4.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枣教字〔2024〕17号等文件规定,“非滕州市户籍,在我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外来务工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 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 2025年8月 31日满6个月以上);(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1)居住证;(2)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 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 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5.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
6.其它情况说明
(1)城区内合法住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除提供原始房款交款手续、户口本外,还要提供6个月以上的水、电、燃气缴费发票等。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2)购房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抵押手续、购房发票和上房手续(物业两金缴费单、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票据)。
(3)新购回迁房、私人之间交易、房屋未过户的,须提供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房屋上房手续(物业两金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暖气开口票据、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票据)。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六、注意事项
本简章仅供我校2025年一年级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滕州市龙泉小学”,了解学校具体信息。
七、招生咨询电话及时间
电 话: (0632)5397967
时 间: 8月10日——8月14日
上 午: 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龙泉街道龙泉小学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