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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2025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11-06 13:58:51

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

初中部2025年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即将组织2025年招生工作,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布我校初中部2025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报名范围及政策




根据市教体局要求,招生工作坚持“就近、免试”,“公正、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2025年初中部招生范围为:

龙泉街道行政辖区内善国路以东、龙泉路以西、荆河桥东荆河东路以南及荆河桥东荆河河道至善国大桥以南的区域。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龙泉街道行政辖区内龙泉路以东、荆河东路以南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选择到至善学校初中部或龙泉实验学校初中部申请入学。

龙泉实验学校在滕州一中高中招生录取中享受同农村中学同等的指标生录取政策(降分30分录取)。




二、报名办法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8月15日至19日。8月19日24:00网上报名平台关闭、网上报名截止。

方法:符合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时,需下载并安装 “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使用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家长使用网络和手机不方便的或审核不通过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由学校协助进行网上注册、登记、报名。

根据各自实际,在网上提交以下相关信息或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

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无户籍的

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3.城区房产拆迁,拆迁后确未购房的

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拆迁安置协议。


4.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须符合枣教字〔2024〕17号等文件规定,“非滕州市户籍,在我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外来务工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5.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提供给市教体局。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现场审核报名

如出现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等特殊情况,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需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

所需材料有: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

现场审核时间:              

8月15日至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审核地点:

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初中部




三、报名咨询




如有问题请咨询 0632 - 5392638

咨询时间:8月15日-20日

早上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初中部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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