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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11-06 13:56:38

2025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按照《滕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25〕21号)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我校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范围文昌路以东、龙泉路以西、永兴路以南、交警大队南无名路以北区域。(含:赵楼居、张庄居、双庙居、龙泉湾、标件厂宿舍、祥和花园等。)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尚善文苑小区、和谐康城A、B、E区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龙泉实验学校或龙泉街道和谐康城小学就读。贺庄居、金色家园小区的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龙泉实验学校小学部和龙泉街道荆河桥小学就读。

二、招生年龄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一)报名办法我校2025年一年级新生报名统一使用“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使用“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时,需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使用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所有新生均需在网上报名,并按照平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符合条件的监护人信息,如实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系统将根据报名信息,审核学生入学条件等。(二)报名时间8月10日至8月12日。8月12日24:00网上报名平台关闭、网上报名截止。(三)网上信息填报的流程和方法第一步:注册登录“爱山东”APP 搜索【义务教育招生】→【枣庄市 滕州市】→【确认,去报名】注:①以房产入学建议使用监护人是房主的一方注册爱山东进行报名;②经商务工建议使用监护人为租房人、居住证持有人及经商或务工的一方注册爱山东进行报名。第二步:网上信息填报【进入报名】→【我的报名: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信息确认】→【进入上传证件(根据具体情况上传)】→【选择学校: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完成报名】第三步:适时查看学校审核情况(四)审核反馈分初审、复审两个环节1.待审:等待学校审核;2.初审通过:第一次审核通过,等待复审;3.驳回修改:需要修改信息或材料,具体原因可查询审核备注;4.初审待定:需要线下审核相关材料,具体原因可查询审核备注;5.复审不通过:材料不符合要求,具体原因可查询审核备注;   6.复审通过:等待录取结果。复审通过不需再到学校现场审核。(五)现场审核1.因网上填报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等特殊情况及其它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由学校通过报名平台通知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2.因天气炎热,学校将通过分时段、分小区组织家长错峰到现场办理报名,报名时只需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场,按规定时间报名,过期不候。说明1:现场报名时间安排8月13日上午龙泉湾、标件厂宿舍,金色家园、赵楼、贺庄等符合条件的家长到现场报名;8月13日下午和谐康城A、B、E区,尚善文苑、张庄、双庙等符合条件的家长到现场报名;说明2:凡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3.现场材料审核   ①由学生家长携带有效居住证明、户口簿、父母双方(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接种证四项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的时间到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指定报名窗口进行现场审核。②经现场审核初验,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填写上交材料清单,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家长签订报名承诺书,承诺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因家长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影响学生上学,责任由家长自负。经初验,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收取材料,不予报名。4.学校复验材料学校组织招生工作小组和公安机关、房产部门、工商部门的专业人员,依据招生条件,对家长上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验审核、落实。对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的,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不予录取。入户实地核查发现提供的信息虚假的,不予录取。学校服务人员要将学生报名信息上传至招生平台。(六)网上录取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监护人可在8月14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四、事项说明(一)户籍及房产规定户籍规定: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8月12日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不动产规定:不动产证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能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工业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未办理上房手续的房产项目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城区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二)网上审核信息及现场需提供的材料说明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2. 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无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3.招生范围内拆迁,拆迁后确未购房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拆迁安置协议。4.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等入学类别的条件及证明。符合《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号)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户口簿、经商及务工材料申请入学。“非滕州市户籍,在我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1)外来务工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居住证;②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③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④家庭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2)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居住证;②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③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④家庭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5.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市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提供给市教体局。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6.其他情况说明(1)城区内合法住宅没有办理房产证的,除提供原始房款交款手续、户口本外,还要提供6个月以上的水、电、燃气缴费发票等。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2)购房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抵押手续、购房发票和上房手续(物业两金缴费单、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票据)。(3)新购回迁房、团购房的,私人之间交易,房屋未过户,须提供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房屋上房手续(物业两金缴费单、装修保障金、暖气开口票据、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票据)。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4)属于市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需租赁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与市政府住房办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金交款票据或发票、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票据。(5)提供户籍证明时,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的原件及复印件。(6)报名学生的户口,学生与户主的关系必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余亲属不符合要求。(三)温馨提示请家长以上级文件和学校通知为准,切勿轻信招生谣言、许诺,以免上当受骗。咨询电话:

 0632-8112168  0632-8112169咨询时间:招生期间 早上8:30-11:1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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