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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2024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7-25 08:25:00

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2024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24〕37 号)、《枣庄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发〔2024〕6号)、《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滕教体发〔2024〕4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制订我校2024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原则

初中实行“免试直升、集中划片、相对就近”坚持“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符合条件并申请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

二、招生范围

龙泉街道行政辖区内善国路以东、龙泉路以西、荆河桥东荆河东路以南及荆河桥东荆河河道至善国大桥以南的区域。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龙泉街道行政辖区内龙泉路以东、荆河东路以南区域的小

学毕业生,可以自愿选择到至善学校初中部或龙泉实验学校初 中部申请入学。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线上报名时间及操作步骤:

1)线上报名:8月11日至14日(8月14日24:00时网上报名平台关闭、网上报名截止)符合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时,需下载并安装 “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使用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第一步:注册登录“爱山东”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枣庄市 滕州市】→【确认,去报名】注:①以房产入学建议使用监护人是房主的一方注册爱山东进行报名;②经商务工建议使用监护人为租房人、居住证持有人及经商或务工的一方注册爱山东进行报名。

第二步:网上信息填报【进入报名】→【我的报名: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信息确认】→【进入上传证件(根据具体情况上传)】→【选择学校: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完成填报】→【关注录取信息】

2)线上报名咨询服务时间:

8月11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审核反馈

分初审、复审两个环节

①待审:等待学校审核;

②初审通过:第一次审核通过,等待复审;

③驳回修改:需修改信息或材料,具体原因可查询审核备注;

④初审待定:需线下审核相关材料,具体原因查询审核备注;

复审不通过:材料不符合要求,具体原因查询审核备注;   

复审通过:等待录取结果。复审通过不需到学校现场审核。

2.网上录取(或现场材料复核):8月15日-16日。

3.温馨提示:

1)户籍和房产证明完备的,可选择使用“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报名(请网上报名同学及时关注录取情况)。

2)招生期间,学校同步开通“线下报名服务处”,方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报名。如符合报名条件,出现无法在平台报名的情况,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线下服务处由学校协助报名。

、学校现场咨询服务及审核时间

1.线下报名服务处工作时间:

8月11日至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注册及审核请携带以下材料:

1)现场注册: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报名,通过审核的学生即被录取为我校学生,凭网上录取截图,于8月14日-16日携带小学毕业证原件及一寸照片两张进行线下入学注册。

2)现场审核、报名:如出现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等特殊情况,由学校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需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

现场审核、报名所需材料:

①小学应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 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同底照片两张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等交费凭证和至少6个月以上的缴费票据等。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能相互印证。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一般不予认可,不作为审验依据。材料造假者责任自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初中部按序参加现场审核。

、所需材料具体要求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能相互印证。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一般不予认可。

1.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如果学生父母有住房,经调查不是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应按其学生父母居住地办理入学。

2)户口本原件必须包含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

3)无户籍的,不能办理学籍,不能接收。

2.有效住房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有效住房证明指以下情况:

1)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指学生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拥有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未办理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不含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产项目以及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

2)有效住房证明的房主与学生在户口上能体现出和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有效住房证明房主的姓名是父母的一方,户口本户主的姓名是父母的另一方,必须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的原件(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同样)。

3)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上房手续和银行抵押手续,还要提供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等交费凭证和至少6个月以上的缴费票据等。

4)龙泉街道范围内的房产涉及拆迁的,需提供由拆迁办颁发的房屋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偿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验收号、结算号、结算证明、供暖缴费证明等材料)。

5)城区内房产没有房产证的,除提供原始户口本外,还要提供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等交费凭证和至少6个月以上的缴费票据等。

6)招生辖区村居必须提供原始户口本和村居出具的证明,没有房产证的可不提供房产手续。

7)私人之间住房交易或租房居住的不予认可。

8)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枣教字〔2024〕17号等文件规定,“非滕州市户籍,在我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外来务工需同时提供:居住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9)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提供给市教体局。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咨询电话:0632- 5392627

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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