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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2025年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8-07 12:52:26

龙泉街道中心小学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按照《滕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25〕21号)和《龙泉街道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龙教字〔2025〕6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我校2025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现将招生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实行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公正、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招生服务区范围入学年龄

1.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招生范围:荆河以东及以南,府前路(茂源桥至邾城路段)以北、邾城路以东、荆河路(邾城路至龙泉路段)以北、龙泉路以西的区域。同时招收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百合花园小区、名仕豪庭小区的适龄儿童可以双向选择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或龙泉街道荆河桥小学报名入学。

2.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

报名办法和程序

招生均采用网上报名,统一使用“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招生工作分“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或现场材料复审)、网上录取”3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8月10日至12日。8月12日24:00网上报名平台关闭、网上报名截止。

报名方法:网上报名时,需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使用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所有新生均需在网上报名,并按照平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符合条件的监护人信息,如实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系统将根据报名信息,审核学生入学条件等。

具体操作路径:

第一步:注册登录“爱山东”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枣庄市 滕州市】→【确认,去报名】

第二步:网上信息填报。【进入报名】→【我的报名: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信息确认】→【进入上传证件(根据具体情况上传)】→【选择学校:滕州市龙泉街道中心小学】→【完成报名】

招生期间,学校同步开通“线下报名服务处”,方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报名。如符合报名条件,出现无法在平台报名的情况,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线下服务处由学校协助报名。学校服务人员要将学生报名信息上传至招生平台。

学校通过网上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招生平台将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网上审核合格的,不需要再另外上传证明材料,不需要到现场进行审核。

招生简章、报名流程在学校网站、公众号、学校大门口公布。

温馨提示:由于报名人多、时间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家长一定要有耐心,要给大数据链接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确认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的再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现场材料复审8月13日

网上审核不合格的,“大数据”比对未通过、证明材料上传不全等,监护人须根据招生平台的提示,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现场审核时间,携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在现场审核时,学校要再次对监护人携带纸质材料和“网上补充上传的材料”进行比对。现场审核合格的,学校在招生平台上确认其“合格”;对不符合条件的,在招生平台上予以退档。

(三)网上录取:8月14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监护人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学生录取结果。

事项说明

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凡跨范围跨区域进行网上填报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学生在该拟申请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涉及违规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一)在现场审核时,要严格审验以下材料:

1.严格审验不动产证。不动产证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不能提供不动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工业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未办理上房手续的房产项目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城区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2.严格审验家庭户籍。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新迁入户口截至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3.严格审验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等入学类别的条件及证明。凡在流入地滕州市实际居住6个月及以上,符合《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号)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户口簿、经商及务工材料申请入学。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

(二)网上审核信息需提供的材料说明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

2)父母身份证;

3)房产证件或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无户籍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3.城区房产拆迁,拆迁后确未购房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拆迁安置协议。

4.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枣教字〔2024〕17号等文件规定,“非滕州市户籍,在我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外来务工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5.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提供给市教体局。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其他情况说明如下:

1.城区内合法住宅没有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除提供原始房款交款手续、户口本外,还要提供6个月以上的水、电、燃气缴费发票等。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2.购房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必须提供抵押手续、购房发票和上房手续(山东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票据、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票据)。只有购房合同、购房交款票据,无法提供上房手续的不予认可。

3.新购回迁房、团购房的,私人之间交易,房屋未过户,须提供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房屋上房手续(山东省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票据、装修保障金、暖气开口票据、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票据)。本条情况,最终以学校入户实地核查为准。

4.属于市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需租赁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与市政府住房办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金交款票据或发票、6个月以上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缴费票据。

配合有效居住证明需审验的户籍证明:

1.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学生的户口,学生与户主的关系必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旁系亲属(如:伯父、叔父、伯母、婶母、姑、舅、姨等)一律不符合要求。

温馨提示

请家长以上级文件和学校通知为准,切勿轻信招生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招生咨询电话:18863227200  5391767

邮箱:lqzxxx2023@163.com  

招生咨询时间:8月10日至8月14日

8:30—11:30  14:30—17:30

滕州市龙泉街道中心小学

                                      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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