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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龙泉街道中心小学 关于禁止小学生违规骑行致家长的一封信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10-27 08:48:30

龙泉街道中心小学

关于禁止小学生违规骑行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孩子的安全,是家校共同关注的首要问题,也是学校与家庭共同的责任。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筑牢学生出行安全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特致信各位家长,明确相关要求并恳请您的全力配合。

一、明确法定骑行年龄,严守法律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小学阶段学生年龄普遍在6-12周岁之间,均未达到法定骑行年龄,骑行行为本身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需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二、认清违规骑行危害,防范安全风险

小学生身体协调性、应急反应能力尚未成熟,对路况的判断能力、对车速和车距的预判能力均有限,难以应对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如机动车盲区、突发路况等)。违规骑行(如逆行、闯红灯、追逐竞驶、违规载人)极易引发碰撞、摔倒等交通事故,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孩子的安全没有“试错”的机会,禁止小学生违规骑行,是对孩子生命安全的郑重守护。

三、明确学校管理要求,落实监护责任

学校明确要求,严禁小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也不得将此类交通工具骑行入校或停放于校园内及学校周边。

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得为未满法定年龄的学生购买、提供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不得将车钥匙交给孩子,不得允许孩子私自骑行他人车辆(包括共享自行车和电动车)。

学校将定期摸排学生出行方式,如发现孩子违规骑行,学校将及时与家长沟通,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整改;若因违规骑行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将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四、倡导家长安全出行,做好榜样示范

请家长尽量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或选择合规公交等安全出行方式;若孩子需步行上下学,请提前约定好路线,叮嘱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在路上追逐打闹。

家长在日常出行中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酒后驾车,骑乘电动车时规范佩戴头盔,用言传身教为孩子树立“安全第一”的榜样。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让我们家校同心,严守法规,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成长环境,守护每一位孩子平安健康成长!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龙泉街道中心小学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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