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预案)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校园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挥机构
(一)学校成立学生意外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王 玮(13506320829)
副组长:卢晓晶(15098294599)
范祥勇(13863229760)
组 员:王培培(15263209866) 杜文德(13563252600)
张庆会(15216321399) 李 冉(15906377788)
(二)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后勤部门提供相应的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等。
7.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适用范围包括:火灾、食物中毒、地震、大型集会、校园重大交通事故、疫情、防盗、拥挤踩踏、网络安全、校园欺凌等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范祥勇(13863229760)
成员:办公室主任 班主任老师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类别,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由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全面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后勤保障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卢晓晶(15098294599)
成员:刘 建(13656323778)王培培(15263209866)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类别,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确保抢险设备设施及物质供应,负责联系医院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治或进行抢救,负责现场抢修及灾后水、电等恢复工作,安排好师生生活、学习等工作,保证学校师生水、电等正常供应。
3.警戒疏散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杜文德(13563252600)
成员:保 安 班主任 全体体育老师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负责设置警戒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抢险工作秩序,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配合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劝阻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有效、安全地疏散师生撤离危险地带,安定师生情绪。
4.善后处置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张 华(13563295077)
成员:张庆会(15216321399) 班主任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抢险过程中和事故结束后,负责保证现场及善后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5.通讯督导工作组
⑴工作机构:
组长:胡春英(18863299655)
成员:吕新新(18266030548)
⑵工作职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执行领导小组组长指示或命令,负责事故现场各小组与指挥部及外部的通讯畅通,确保指挥部对现场的指挥调控,负责对事故的原因、发展形势、产生后果进行分析、预测,并落实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具体措施的指导与施行,负责事故现场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对内、外信息发布工作。
五、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措施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告程序:
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将情况逐渐上报。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
→街道学区(5553222)→滕州教育体育局(5514602)
3.报警程序:
⑴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⑵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⑶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到显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4.组织实施:
⑴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⑵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⑶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⑷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或用扩音器宣传自救办法和安慰被困人员。
⑸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
5.扑救方法:
⑴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⑵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6.注意事项:
⑴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⑵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⑷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街道教委。
⑸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⑹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⑺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措施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
→街道学区(555322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滕州卫生防疫站(5511183)或滕州食品药品监督局(5537790)。
3.处置措施
⑴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⑵以最快速度将疑似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⑶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⑷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⑸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滕州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⑶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⑷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学校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⑸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⑹迅速向街道学区和滕州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⑺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⑻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⑼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应急处置措施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
→经学校校长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⑴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龙泉街道教委有关领导报告。
⑵接报后,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⑶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⑷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调取监控,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⑴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⑵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⑶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领导:学校校长,学校教导处负责人。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
→街道学区(5553222)→滕州教育体育局(5514602)
3.处置措施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师生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滕州市人民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4.注意事项:
(1)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2)原危险区域、事故发生点的警戒撤除与否,必须校长决定。
(3)应急预案终止后,校长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作出调查,并就事故原因、事故过程、经济损失、经验教训等作出书面报告。
(五)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学校校长室(5391765)
→街道学区(555322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滕州卫生防疫站(5511183)或滕州食品药品监督局(5537790)。
3.处置措施
(1)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流感、非典、风疹、流脑、麻疹、肝炎、严重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进行隔离室休息。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要立即送往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及时通知其家长,前往指定医院按照要求监护管理学生。如果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立即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出现疫情,学校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预控工作。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区教体局的处理意见。如校长已隔离,分别由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少先队辅导员组成临时班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校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③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4.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疫情,各班级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校长申请变动教学时间,待批准后及时调整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2)为防止传染病病毒的传播,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停办或延办大型集会等活动。
(3)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请示上级,做出是否停课、局部停课、全部停课的决定。
(4)正确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确保校园稳定。
(5)一旦发现疑似病人或传染病病例,学校要在执行正常上报制度的同时,随时发现随时报告,不得放松警惕,杜绝麻痹思想。学校要随时将病例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做到不瞒报、缓报、漏报。
(6)疫情期间实行每天“0”报告制度。
(7)教职工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
(8)要坚持就诊登记制度,健全常见传染病监控信息表册,做到发现疫情能快速、准确的向学校领导报告。
(六)楼道拥挤发生踩踏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街道学区(5553222)→滕州教育体育局(5514602)
3.处置措施
(1)学生在经过楼梯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2)一旦发生踩踏,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报后,立即组织教师对后面拥挤的学生进行疏散。
(3)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所受伤的学生送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
(4)学校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并派专人护送、照顾,直到受伤学生监护人赶到为止。
(5)学校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注意事项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不能追逐、打闹、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2)对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打闹、堵塞楼道通行的不良现象给予制止、批评教育。
(3)在上课期间,学校的校门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事故,便于学生及时有效的疏散。
(4)随时检查楼梯处的应急照明灯,防止阴雨天突然停电造成学生上、下楼梯时因无灯光而摔伤的意外伤害事故。
(5)课间操、中午和下午放学等时段,分班通过楼道,每层楼道必须安排教师维持秩序。
(七)校舍倒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学校校长(5391765)
→街道学区(5553222)→滕州教育体育局(5514602)
3.处置措施
(1)发现校舍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报告学校校长,预案组织机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疏散围观学生,各班主任立即集合各班学生点名清人,发现有缺席学生要逐一将缺席学生的去向了解核实清楚。
(3)学校立即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当地政府。
(4)有伤亡人员,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随即通知受伤人员的父母。
(5)学校后勤人员要保证抢救伤者的费用到位、死者善后处理的费用到位。
(6)保护好现场,为勘测现场、确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据。
(7)安抚学生情绪,解除学生的恐怖心理,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8)做好伤亡学生父母及亲友的接待工作和解释工作。
4.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校舍倒塌事故,学校领导及老师要冷静,立即启动预案,措施要果断。
(2)稳定师生情绪,不能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3)如有媒体采访,必须请示学校和滕州市教育局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到失实。
(八)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
→街道学区(5553222)→滕州教育体育局(5514602)
3.处置措施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严重者立即拨打“120”求助,将重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2)迅速报告滕州市教育局和其它有关职能部门。
(3)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受伤者监护人。
(4)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及后续工作。
4.注意事项
(1)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2)坚持每周一升国旗后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每周星期一下午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安全教育,每天放学时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告诫。
(3)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机制、举报制度和考核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九)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
→街道学区(5553222)→滕州教育体育局(5514602)
3.处置措施
(1)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街道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3)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4.注意事项
(1)学校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
(2)及时向滕州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日常事务。
(3)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4)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5)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6)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7)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十)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5391765)
→街道学区(5553222)→滕州教育体育局(5514602)
3.处置措施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以最快的速度向学校校长汇报,校长迅速赶赴现场,全面负责救援指挥,统一调度安排应急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到位,认真、及时组织好救援行动。
(2)立即将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同时,立即停止有关人群食用的相关食物,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活动。
(3)切实保护好现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及现场等,等候上级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调查处理。
(4)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
(5)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6)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7)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主动、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8)落实学校及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十一)学校紧急事态应急处置措施
1.“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2.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3.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根据需要由校长确定向街道学区(5553222)或者滕州市教育体育局(5514602)报告。
4.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生紧急事态,知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校长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120”救护车。
(2)控制事态发展。
(3)救护救治师生。
(4)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5)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6)按规定程序报告上级,告知学生监护人及教职工家属。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
(8)总结经验教训和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十二)学生急性伤病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
根据需要由校长确定向街道学区(5553222)或者滕州市教育体育局(5514602)报告。
3.处置措施
(1)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要强化对学生的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异常、高烧咳嗽、恶心呕吐、胃痛、肚痛、神情异常、颤抖、无力站立、烦躁不安、趴在课桌、流鼻血、皮肤异常、意外伤害等),要及时巡问,查明原因,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和报告学校安全办。
(2)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休克、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要一边及时送学生去指定医院救治,一边及时报告学校校长。
(3)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者,教师要及时报120救护中心,请求立即赶往现场救治。
(4)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报告,都要毫不犹豫迅速将伤病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在救治学生的同时,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教师或科任教师,同时要及时向学校行政值日领导和校长报告。
(5)如果情况危急,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并按照校长指令拨打“120”救护。
(6)在救护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教师或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7)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
(8)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由教师请求医院先救治后付医疗费用,或由教师先予以垫付医疗费用,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
(9)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必须及时向其他教师进行班级工作口头移交。
4.注意事项: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2)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宣传教育。
(3)加强校内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十三)实验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学校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
根据需要由校长确定向街道学区(5553222)或者滕州市教育体育局(5514602)报告。
3.处置措施
(1)一旦因实验室操作不当或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中毒、爆炸、触电、灼伤、割伤等伤害,任课教师马上稳定全班学生情绪,迅报告安全办和相关班主任教师,并迅速把受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
(2)如果情况紧急,马上联系车辆或拨打“120”救护。
(3)在救治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教师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4)规范处置医疗费用。
4.注意事项
(1)切实加强实验教学,所有实验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师要讲清楚正确的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学生在动手操作时,教师要加强巡视,注意对实验能力较差学生的观察和指导,以免事故发生,或及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2)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实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定期对实验室的各种硬件设施如电线、煤气、开关、插头等进行安全检查。
(十四)外来人安全管理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学校安全办。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
根据需要由校长确定向街道学区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3.处置措施
(1)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对到校的外来人员严格盘查登记,防止有不良意图者进入学校。
(2)全体教职工应该加强课间教学区域的巡视工作,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员应上前询问,做到防微杜渐。
(3)凡本校教职工的亲属等到学校内探亲、访友或住宿,都要提前到学校登记,离开学校时要履行相应手续。
(4)禁止教职工及其家属将不明真相的外来人带到学校内。
(5)教职工负责直接外来人的安全,一旦出现事故概由直接责任教职工负责。
(6)出现外来人员肇事时,教职工应尽可能地稳住肇事人的情绪,机智冷静地确保师生和自己的安全,同时设法通知学校校长或行政值日领导、值日教师。
(7)校长或行政值日教师、其它教师根据情况机智、冷静、果断处置或拨打110报警。
(8)事发后,学校领导应注意稳定教师和学生的情绪,防止造成大面积恐慌。
(9)学校领导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10)在警方到达后,学校行政和教师应积极配合警方解决问题。
(十五)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校长
2.报告程序: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根据需要向街道学区(5553222)或滕州市地震局(5888207)报告。
3.处置措施:
(1)地质灾害发生时,由地质灾害点所在学校负责人、学校当天值班人员和在校教师等采取吹哨或校园广播(喇叭)等方式发布紧急预警撤离信号。
(2)紧急疏散转移师生员工至安全地带,转移方向为灾害体发生点两侧的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同时在半小时内向滕州市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或直接向龙泉街道办事处报告。
(3)迅速成立群测群防监测小组,协调街道和社区组织师生和群众撤离及财产转移,防止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的重大损失。
(4)地质灾害发生后,学校要在灾害体周围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对地质灾害进行24小时动态监测。及时向上级报告灾害体的动态变化情况。
(5)若发生严重人员伤害,要立即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同时请求滕州市卫生部门援救;若有疫情发生时,应迅速向滕州市指挥部紧急报告,尽可能地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十六)夏季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做好面对夏季气象灾害的应急反应工作,防范暴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1.应急工作小组
总指挥:王 玮(13506320829)
副总指挥:卢晓晶(15098294599) 王洪武(13791416244) 王新伟(18663238108) 范祥勇(13863229760)
成 员:张 华(13563295077) 胡春英(18863299655) 李 玲(13406910344) 杜文德(13563252600)
刘 建(13556323778) 王培培(15263209866)张庆会(15263211399) 李 冉(15906377788)
各级部主任、班主任 保安人员
2.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恶劣天气的报告,通知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老师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工作小组的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责任人:范祥勇(13863229760)
(2)安全保卫组:由德育处、安全办负责,具体负责对校门口及周边地区进行人员疏导,组织学生有序进入或离开校园。责任人:杜文德(13563252600)、赵 强(15069488018)
(3)疏散组:由教导处负责。维持学生入校后纪律,严禁在校园、教学楼走廊逗留、追逐打闹;组织各班有序放学,或安排老师在教室等候家长进班接学生放学。责任人:李冉(15906377788)、教导处各位主任
(4)医疗救护组:卫生室负责,对伤情的初步处理,联系医院急救中心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责任人:王洪武(13791416244)、张华(13563295077)、张庆会(15263211399)
(5)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接到预警后,及时检查教学楼门窗、电源关闭情况。责任人:卢晓晶(15098294599)、刘建(13556323778)
(6)舆情处理组:由工会负责,负责调查、处理因恶劣天气造成的舆情。责任人:王新伟(18663238108)
3.准备工作
(1)安全办及时关注天气预报,接到恶劣天气通知后,第一时间提醒学生家长、老师,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2)在大风、暴雨来临之前,总务处仔细检查校舍状况,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通知相关负责人关闭教学楼窗户,并巡视检查。
(3)班主任应巡视教室,要求值日生关好教室和走廊门窗,切掉电视、空调等一切电源,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
(4)办公室负责人要注意关闭本办公室门窗、电源。
(5)各功能室管理员要注意关闭本功能室门窗、电源。
4.应急处置办法
学校应急工作小组根据天气预报和实际情况,对恶劣天气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方案措施,分工到位,落实人员和职责。
(1)上学时段
小到中雨天气
(1)校门口除执勤领导、教师外,德育处、安全办要提前到达,疏导人群,引导学生有序进入校园。
(2)学生入校后不准在校园、走廊逗留,教导处、班主任负责督促学生返回室内,教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
(3)各级部主任要加强教师出勤管理,及时了解教师出勤情况,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
(4)各班主任要加强学生考勤,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告知家长后并及时汇总情况报告教导处。
大到暴风雨天气
(1)教导处根据情况请示总指挥是否停课,并做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2)告知师生应留在家中或者在途中找安全地方避雨,待情况适宜时再返校或回家。
(3)执行“小到中雨天气”预案中的相关要求。
(2)放学时段
小雨天气
(1)组织学生正常放学。德育处、安全办、保安提前到大校门口,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区接学生。
(2)教导处、各级部主任在各走廊、教学楼梯门口,引导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室和教学楼。
中雨天气
(1)教导处请示学校应急总指挥是否提前放学,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
(2)家长错时分批进校入班接学生回家。德育处、安全办在校门口、校园做好家长引导,教导处、级部主任负责各楼层的家长引导。
(3)班主任在教室内看护好学生,做好安抚工作,待确认核实家长信息后方可放学生回家。
(4)学生离校后,教导处对各教室进行巡查,检查是否有逗留学生。
大雨或暴风雨天气
(1)师生应留在学校延迟放学,同时告知家长。校内的师生要到情况适宜时,采取合适的方式组织放学。
(2)如果学生处于放学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雨,班主任微信或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
放学后,班主任通过微信、电话形式了解学生是否安全到家,确保不漏一人,如有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5.相关要求
(1)恶劣天气全体领导班子要确保在校,按照责任分工和网格化管理做好师生情绪稳定,安全管理。
(2)学校全体教师要悉知本方案,了解自己职责,工作上要抓好落实,按时到岗到位。
(3)使用本方案需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研判,采取相应措施,工作人员要统一服从指挥安排。
(4)恶劣天气过后,安全办、总务处立即对校舍展开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十七)校园欺凌与暴力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1.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2.防止校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组职责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3)向公安、医院、教育体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5)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3.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报告流程图
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4.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1)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长。
(2)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5.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安全组长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最好是男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现场安全组组长前往现场。
6.各应急组现场救护。
现场防护组: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疏散引导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通讯联络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②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③向上级(教育体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7.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1.学校安全办(杜文德13563252600)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排家长情绪等。
2.学校应急组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3.事件发生后15天内完成调查、复查,提出处置意见及跟踪观察涉事学生及舆情管控措施。
4.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8.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十八)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科任教师。
2.报告程序:
安全办(5391768)→校长室(5391765)→街道学区(5553222)→滕州教育体育局(5514602)
3.处置措施
(1)如发现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学校校长及时向滕州市教育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初查工作。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诸如,医疗费赔付、保险费赔付等。
六、责任追究办法
为了有效地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科任教师的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3.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争取和配合社会有关部门,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创建良好的办学治安环境,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5.强化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重点加强防范,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和事故;
6.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二)校长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3.保证本单位安全工作投入的有效实施;
4.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向教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工作管理人员;
6.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
7.定期组织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8.及时、准确、完整报告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安全办主任职责
1.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进行考核,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3.组织制订或者修订安全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每年检查不少于12次;
5.组织实施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6.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履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7.学校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支持安全办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
(四)各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职责
各处室主任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部门主任责任。
各级部主任为本级部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做好上传下达、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本级部安全事故,直接追究级部主任责任。
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如因班主任教育监管不力而出现学生事故,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当堂教师为所教本节课的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课堂教学始终要有教师,不得脱岗。发现本节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向有关领导报告。本节课发生安全问题由当堂教师负责。
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引发的安全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由本人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七、学校安全事故认定
(一)教育教学事故
1.因旷职(包括公、私假不履行请假手续,教务处未安排串课而导致课未上)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造成学生伤害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3.上课期间教室外抽烟、接打电话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造成学生伤害的;
4.品行不良,行为不端,猥亵侮辱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
5.上班期间酗酒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造成学生伤害的;
6.室外体育课因保护不当或不力造成学生严重运动伤害;体育课未按原定计划随意改换活动内容而造成学生运动伤害和造成影响的;体育课期间因教师不在岗,学生无人监管造成学生伤害的。
(二)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事故
1.未执行校内外大型活动报批制度,造成学生伤害事故;
2.未制定校内外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或制定的安全应急预案职责不明确,在活动过程中安全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安全事故的;
3.因安全教育不到位,造成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出现安全事故的。
(三)交通安全事故
1.上学、放学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在校门前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的;
2.学校未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导致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3.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因指挥不当或未按指定路线行驶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四)设备设施安全事故
1.因防护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2.设备设施管理人监管不到位,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五)校园治安事故
1.平时值班、节假日值班不到位或到位不尽职,且当日校内发生重大治安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的;
2.学校保安人员不在岗位或在岗位不尽职,导致外来人员入校造成学校财物损失或造成师生伤害事故的。
(六)消防安全事故
1.对学校在防火、用电、用油、使用煤气及房屋防雷等方面消防安全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2.未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安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3.发生火灾后组织疏散不及时,造成学生踩踏或学生伤害的;
4.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5.校内用火点、线路因管理不善造成火灾事故的。
(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1.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2.师生在校内食堂就餐、饮水、卫生保健等方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3.学校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为师生提供就餐服务的;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5.由于食堂门未锁、窗未关或安全保卫措施不完善等而导致投毒事件发生的;
6.对食品药监部门或教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7.发生食物中毒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和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8.未配合食品药监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八)校舍安全事故
1.学校每年未按规定组织校舍检查鉴定,有危房未查出、有危房不及时报告或不报告的;
2.学校安排和组织师生在D级危房上课、办公或食宿的;
3.因楼梯扶手松动、照明设施不完善、校舍楼房悬浮物有危险等原因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
4.明知存在危房、危墙、危厕,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九)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主要是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和化学危险品保管使用不当造成药品丢失和学生伤害事故的。
(十)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主要是发生传染病疫情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和组织救治工作,致使传染病疫情事态扩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十一)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由于学校未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致使社会闲散人员进校造成暴力侵害安全事故的;
2.未定期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清理,造成暴力侵害事故的;
3.对流失生、学困生、行为偏差生、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帮教不力或监管不到位造成暴力侵害安全事故的。
八、学校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和《火灾管理统计与规定》、卫生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文件内容,按事故的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为IV级到I级四个等级:
(一)一般安全事故(Ⅳ级):对师生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影响,对学校财产造成一定损失的事故。
(二)较大安全事故(Ⅲ级):一次食物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交通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火灾死亡1-2人,或重伤1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三)重大安全事故(Ⅱ级):一次食物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交通一次死亡1-2人,或者重伤3-10人,或者财产损失3-6万元;火灾一次死亡3-9人,或重伤10-19人,或死亡、重伤10-19人,或直接财产损失30-100万元。
(四)特大安全事故(Ⅰ级):一次食物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交通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伤11人及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火灾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重伤2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及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及以上。
学校发生传染性疾病、校舍坍塌、拥挤踩踏、溺水、教育教学活动等事故参照以上标准划分等级;地震灾害、地质滑坡、洪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突发公共卫生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等级划分。
九、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1.对因教师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学生轻微伤害事故,学校给予严肃批评;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校通报批评并扣当月安全奖,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扣年度安全考核奖。
2.对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全校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并扣年度安全考核奖。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教师,学校给予严肃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学校集体商议后,酌情扣除部分学期基本考核奖。
3.负领导责任的领导要对全体教师公开检讨,本人不得评为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保安、门卫值班不当造成事故,根据情节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5.学生在幼儿园食堂就餐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临时人员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对食堂临时人员中的责任人作辞退处理。
6.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由上级行政部门调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目 录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导思想、组织机构……………………………………………2
2.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分工……………………………………………………3
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工作原则……………………………………………………4
4.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4
5.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措施………………………………………………………………5
6.被盗案件应急处置措施………………………………………………………………7
7.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处置措施………………………………………………7
8.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处置措施……………………………………………………8
9.楼道拥挤发生踩踏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
10.校舍倒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1
11.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14
12.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17
13.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应急处置措施………………………………………………19
14.学校紧急事态应急处置措施………………………………………………………20
15.学生急性伤病应急处置措施………………………………………………………20
16.实验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措施………………………………………………………21
17.外来人安全管理预案………………………………………………………………22
18.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2
19.夏季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23
20.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25
21.责任追究办法………………………………………………………………………27
22.学校安全事故认定…………………………………………………………………29
23.学校安全事故等级划分……………………………………………………………30
24.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33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