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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健康教育制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3-05 08:10: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要求,构建“健康知识传授、健康技能培养、健康行为养成、健康环境营造”四位一体的小学健康教育体系,提升全校师生健康素养和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学生、教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涵盖课堂教学、校园活动、环境建设、家校协同等各环节,涉及健康知识传播、心理健康引导、卫生习惯培养、体育锻炼保障、健康环境创设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核心原则

育人为本: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核心,贴合小学生认知特点和成长需求设计教育内容与形式;

全面覆盖:涵盖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能力等全方位健康维度;

知行合一:注重健康知识传授与实践技能培养相结合,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健康行为;

协同联动:构建“学校主导、家庭配合、社会支持”的健康教育协同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校长任组长,分管德育、体育卫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导处、德育处、体育组、卫生室、总务处、年级组、班主任及家长代表、心理健康教师为成员。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健康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学校健康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资源,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问题;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检查、评估与总结,保障工作有效推进;

保障健康教育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五条具体部门职责

教导处

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确保每周不少于1课时的健康教育课;

组织编写或选用符合小学生特点的健康教育教材和教学资源;

督促教师落实健康教育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讨和质量评估;

鼓励学科渗透健康教育,在语文、科学、体育等学科教学中融入健康知识。

德育处: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如健康宣传周、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

结合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作息习惯和文明礼仪;

负责学生健康行为的监督与评价,将健康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体育组:

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程标准,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组织开展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竞赛等活动,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传授体育锻炼知识和技能,引导学生科学锻炼,预防运动损伤;

配合卫生室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卫生室:

负责健康教育的专业指导,提供健康知识咨询和健康服务;

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指导学生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如心肺复苏、烫伤处理等;

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并协助处置。

心理健康教师: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咨询与辅导活动,帮助学生应对成长中的心理困惑;

组织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有心理困扰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和干预,必要时联系家长和专业机构。

总务处

负责校园环境整治,保障校园清洁卫生、通风采光、饮用水安全、食品安全;

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教学设施、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消毒;

做好校园垃圾分类、厕所保洁、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营造健康校园环境。

年级组与班主任:

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班级健康教育活动;

密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健康问题;

指导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培养良好生活习惯;

收集学生对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家长委员会:

参与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家校协同健康教育活动;

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健康观念,配合学校培养学生健康行为;

收集家长对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搭建家校沟通桥梁。

第三章 健康教育内容与形式

第六条核心教育内容

健康基础知识:

人体生理知识(如五官、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基本结构与功能);

常见疾病预防(如近视、龋齿、肥胖、营养不良、流感、手足口病等);

传染病防控知识(如传播途径、预防措施、报告流程等);

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如合理膳食、不挑食偏食、拒绝“三无”食品等);

急救与自我保护知识(如过马路安全、防溺水、防烫伤、简单急救方法等)。

心理健康教育:

情绪管理(如识别情绪、表达情绪、调节情绪的方法);

人际交往(如与同学、家人、老师的沟通技巧,学会合作与分享);

挫折教育(如面对困难和失败的应对方法,培养抗压能力);

自我认知(如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树立自信心)。

健康行为养成:

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勤换衣、勤剪指甲、早晚刷牙、饭后漱口等);

生活作息习惯(如规律作息、保证充足睡眠、合理安排学习与娱乐时间等);

体育锻炼习惯(如坚持每天锻炼、正确做眼保健操和课间操等);

安全行为习惯(如遵守交通规则、不玩危险游戏、注意校园活动安全等)。

环境健康教育:

环境保护知识(如垃圾分类、节约用水用电、爱护花草树木等);

健康环境认知(如整洁环境对健康的重要性、远离污染环境等)。

第七条教育形式

课堂教学:开设专门的健康教育课,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系统传授健康知识。

主题活动:每年开展“健康宣传周”“世界卫生日”“爱眼日”“爱牙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知识讲座、手抄报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形式普及健康知识。

实践体验:组织学生开展健康实践活动,如健康饮食制作、急救技能演练、校园卫生清扫、植树护绿等,提升实践能力。

阵地宣传:利用校园宣传栏、广播、微信公众号、黑板报等阵地,定期发布健康知识、健康提示和活动信息。

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家校群等渠道,向家长普及健康知识,指导家长科学养育孩子;组织亲子健康活动,促进家校共育。

个别指导:针对学生个体健康问题,由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校医等进行一对一指导和帮扶。

第四章 教学与活动管理

第八条课程管理

健康教育课纳入学校课程表,不得挤占、挪用课时,确保教学计划有效落实;

健康教育教师需认真备课、上课,编写详细教案,注重教学方法创新,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教导处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教学检查,通过听课、评课、查阅教案等方式,提升教学质量。

第九条活动管理

学校每年制定健康教育活动计划,明确活动主题、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

各项健康教育活动需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建立活动档案;

活动开展前需做好安全预案,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鼓励学生全员参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活动覆盖面和参与度。

第十条资源管理

学校配备充足的健康教育教材、图、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资源,满足教学和活动需求;

建设健康教育专用教室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器材和健康检测设备;

加强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交流,提升专业素养。

第五章 健康监测与干预

第十一条健康监测

卫生室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体检,每年至少 1 次,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跟踪记录学生健康状况;

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测试和数据上报,分析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监测,及时发现疫情苗头,采取防控措施;

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通过日常观察、心理测评等方式,及时发现心理异常学生。

第十二条健康干预

针对学生体检和监测中发现的健康问题,如近视、肥胖、龋齿等,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联合家长开展针对性指导;

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院证明方可返校;

对有心理困扰的学生,心理健康教师及时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必要时联系家长和专业心理机构进行干预;

建立健康问题跟踪机制,定期回访干预效果,调整干预措施。

第六章 师资队伍建设

第十三条师资配备

配备专职或兼职健康教育教师,鼓励具有医学、心理学背景的教师担任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每个年级至少配备1名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规模较大的学校应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定期组织班主任、体育教师、校医等参加健康教育相关培训,提升其健康教育能力。

第十四条培训与发展

建立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的专题培训,内容包括健康知识、教学方法、心理辅导技巧等;

鼓励教师参与健康教育相关教研活动、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提升专业水平;

将健康教育工作实绩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 家校社协同

第十五条家校沟通

学校定期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和方法;

班主任通过家访、家校群等渠道,及时反馈学生健康状况,了解学生家庭健康环境,指导家长配合学校开展健康教育;

建立家长健康咨询渠道,为家长提供健康知识咨询和育儿指导服务。

第十六条社会联动

积极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疾控中心等机构合作,邀请专业人员进校园开展健康讲座、义诊等活动;

组织学生走进社区、科技馆等场所,开展健康实践活动,拓宽健康教育渠道;

利用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体质提升等方面的专业支持。

第八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

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教学落实、活动开展、健康监测、师资培训等方面;

设立健康教育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家长对健康教育工作的监督和建议;

主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等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考核评价

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对各部门、各年级、班主任的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将学生健康素养、健康行为养成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师生、家长意见,持续改进工作。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和学校实际情况变化,可适时进行修订,修订后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滕州市龙泉街道中心小学

二〇二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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