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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滕州市书院小学2024年招生信息(招生范围、程序、条件、救济条件等)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9-09 18:36:31


滕州市书院小学2024年招生信息

按照滕州市教体局《滕州市 2024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24〕46 号)文件和全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的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我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依纪”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实行适龄儿童“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二、招生服务范围

1.杏坛路以南,荆河路以北,善国路以西,铁路以东。

2.荆河路以南,荆河以北,新兴南路以西,铁路以东。具体包含马号居、南门里居、奎文居、书院居、北门里居,幸福园居、平等居、新兴居、大同居、问天阁居等居委。

3.大同路以西的天客来小区西区及红星小区,可自愿选择书院小学或第二实验小学申请入学。

三、招生计划    

学校计划招生660人

四、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五、报名办法、时间、程序

(一)报名办法

我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报名统一使用“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符合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学生信息。招生工作分“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或现场材料复审)、网上录取”3个阶段进行。

(二)报名时间

7月26日至31日

(三)具体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审核阶段:7月26日—29日(使用“爱山东”APP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学校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网上报名时,需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使用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7月29日24:00网上报名平台关闭、网上报名截止。

第一步:注册登录“爱山东”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枣庄市 滕州市】→【确认,去报名】

注:①以房产入学建议使用监护人是房主的一方注册爱山东进行报名;②经商务工建议使用监护人为租房人、居住证持有人及经商或务工的一方注册爱山东进行报名。

第二步:网上信息填报。【进入报名】→【我的报名: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信息确认】→【进入上传证件(根据具体情况上传)】→【选择学校:书院小学】→【完成报名】

第三步:适时查看学校审核情况。

温馨提示1:由于报名人多、时间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家长尽量选择非工作时间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家长一定要有耐心,要给大数据链接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确认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的再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温馨提示2:填报期间,学校开通了线下“报名咨询服务处”,方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报名。如符合报名条件,出现无法在平台报名的情况,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线下“报名咨询服务处”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网上审核分初审、复审两个环节。

①待审:等待学校审核;

②初审通过:第一次审核通过,等待复审;

③驳回修改:需要修改信息或材料,具体原因可查询审核备注;

④初审待定:需要线下审核相关材料,具体原因可查询审核备注;

⑤复审不通过:材料不符合要求,具体原因可查询审核备注;

⑥复审通过:等待录取结果。

复审通过不需要再另外上传证明材料,不需要到现场进行审核。待8月1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2.现场材料复审: 7月30日至31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网上审核不合格的,须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复审。“大数据”比对未通过、证明材料上传不全等,监护人须根据招生平台的提示,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由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的,学校在招生平台上确认其“合格”;对不符合条件的,在招生平台上予以退档。

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学校组织招生工作小组和公安机关、房产部门、工商部门的专业人员,依据招生条件,对家长上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验审核、落实。对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的,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不予录取。入户实地核查发现提供的信息虚假的,不予录取。

3.录取公布:8月1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监护人可在8月1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六、事项说明

(一)在现场审核时,要严格审验以下材料。

网上审核不合格的,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复审,要严格审核以下材料:

1.严格审验不动产证。不动产证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不能提供不动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工业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未办理上房手续的房产项目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城区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2.严格审验家庭户籍。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3.严格审验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等入学类别的条件及证明。凡在流入地滕州市实际居住6个月及以上,符合《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 号)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户口簿、经商及务工材料申请入学。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
(二)网上报名或现场审核信息需提供的材料说明。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根据各自实际,在网上提交以下相关信息或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无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3.城区房产拆迁,拆迁后确未购房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拆迁安置协议。

4.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枣教字〔2024〕17 号等文件规定,“非滕州市户籍,在我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外来务工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 2024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5.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提供给市教体局。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严格执行按照房产、户籍等划片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2024年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凡跨范围跨区域进行网上填报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学生在该拟申请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招生咨询

请家长以上级文件和学校通知为准,切勿轻信招生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招生咨询电话:0632—5561800  0632—5561667

招生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




滕州市书院小学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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