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滕州市书院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作者:滕州市书院小学德育处
来自:滕州市书院小学
时间:2024-03-18 12:07:00
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一、申请程序及评审:
(一)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校组织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生活费补助申请。
(二)学校成立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认定要求对申请补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审核、认定后在学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资金发放:
(一)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取转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进行发放
(二)通过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发放生活费补助的,发放前由学校负责收集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资料,并由学生本人在《寄宿生活补助费发放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学校通过银行向学生发放补助金后5个工作日内,须将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信息在学校公告栏张贴告知受助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