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按照《滕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滕教体发【2025】21号)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我校2025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完善招生政策,积极探索实施网上招生,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公正,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2025年我校新一年级计划招生450人。招生范围:平行路以东、京沪铁路以西、 通衢街以南、荆河以北区域。大同路以西的天客来小区西区及红星小区,可自愿选择第二实验小学老校或荆河街道中心小学申请入学。
四、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5年8月10日——8月12日
现场审核:2025年8月13日
五、报名方法
根据滕州市教育局要求2025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将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进行。
符合我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登录“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六、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2日)
在平台开放的有效时间内,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登录方式运用手机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注:一个孩子的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一个手机号可以多次注册),通过大数据链接出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选择填报,因系统原因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的,需手动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参阅“报名提供材料要求”。
严格执行按照房产、户籍等划片招生入学的规定,2025年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与相关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凡跨招范围、跨区域进行网上填报的、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学生在该拟申请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造成的后果自负。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市教体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佐证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2.网上审核反馈
8月10日起报名平台自动将填报的内容(户籍、房产等)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学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是否通过,监护人可通过手机或电脑查看录取结果。经学校网上审核录取后,无需再到学校提供证明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可继续补充修改完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
3.现场审核(8月13日)
(1)因网上填报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无法实现大数据对接等特殊情况及其它原因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由学校通过报名平台通知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
①现场服务时间: 2025年8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②现场服务地点:第二实验小学院内
要实地调查的由学校安排实地调查确认。
七、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网上报名需提交以下相关信息或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不动产证件或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无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不动产证件或证明。
3.城区房产拆迁,拆迁后确未购房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拆迁安置协议。
4.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凡在流入地滕州市实际居住 6 个月及以上,符合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 号)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户口簿、经商及务工材料申请入学。
5.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各类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由各相关部部门按照要求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提供给市教体局。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八、组织机构
1.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田雁领
组员:李勇 王彦东 李辉武 杜晓洁 程翔 张国良 沙玮 徐文
2.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李勇
副组长:杜晓洁
组员:李辉武 沙玮 刘慧 李小玉
3.网上报名信息初审小组
组员:刘慧 李小玉
4.网上报名信息复审小组
组员:李辉武 沙玮
5.现场审核组
组员:李辉武 沙玮 李思栋 刘慧 陈俊伟 李小玉
6.咨询服务组
组员:沙玮 刘慧 李小玉
7.安全应急组
组员:程翔 李思栋 李德鹏
8.后勤保障组
组员:李辉武 翟传东 陈俊伟 赵刚
9.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负责进行组织协调,组员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网上检查审验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九、其他说明。
1.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过期不予办理。
2.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符合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 号)等文件规定。
3.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的特殊子女入学,按照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4.本简章仅供我校2025年一年级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学校具体通知为准,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十、招生咨询
服务电话:13791421386 13863254623 18663269760
服务时间:上午8:30 — 11:30 下午2:30 — 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