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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安全办 来自:滕州市实验小学 时间:2024-05-15 18:52:4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消防设施、用电线路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室管理负责人负责保管,室内必须有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二、消防检查、巡查制度

  1、为了能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学校采取防火突击性检查、经常性巡查两种检查形式。

  2、每年的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和寒暑假前,由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3、实行周消防责任人每周巡查制,各种消防检查、巡查,都应作好记录,并整理成册。

 4、在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对一日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和消防管理部门。

 5、消防责任人:后勤人员、安全办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学校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是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专用设备,要人人爱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在室内外消防栓附近设置障碍物,禁止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2、管理好学校的各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发现消防器材过期失效,应报告消防管理部门及时补充、更换和维修。

  3、学校的灭火器材应进行明细登记,注明配置类型、数量、位置、有效期和使用期限等情况。

4、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人员,除照价赔偿外,还将按有关消防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学校消防安全科室职责

A、校长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掌握学校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学校的消防安全符合国家规定。

 2、协调、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

  B、德育、少队辅导员职责:

 1、对学校师生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消防教育活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及时报告学校,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迅速到位,积极参加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火场秩序。

C、安全办、保卫科、总务处职责:

1、组织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治和消除隐患。

2、确定重点防火部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3、组织实施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在业务上组织管理学校义务消防队员。

 5、在教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并实施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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