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二、 组织领导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
组 长: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校园安全工作)
成 员:学校中层干部
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部署、安全制度的制定、督促检查各科室、班级安全工作的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总结通报、值勤教师管理、学校水电消防校舍安全隐患检查等。
工会主席:分管师资队伍管理,如教职工思想动态、师德、师风等。
教导处主任:分管课任教师管理、课堂教学管理、实验室、仪器室管理、教辅人员管理等。
德育主任:分管级部主任 、班主任管理及学生行为规范管理、教师行为规范管理、重大集会活动管理等。
总务主任:分管学校财务管理、校舍校产管理、水电、食品卫生管理。
大队辅导员:分管大队委的安全管理、各项活动的安全组织开展、少先队员管理等。
电教主任:分管电教、微机室、各班级多媒体管理等。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学校要逢会必讲安全,要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要加强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学习培训,要充分传达并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各项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通知文件要求,要充分结合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部署相关安全工作,每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整改。要统一全体教职工的思想,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四、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体系,齐抓共管,创建良好的校园安全氛围
1.大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依靠辖区派出所、交警队、城市执法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
2.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对全体师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微信等学校资源大力宣传法制安全,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安全意识、水平。
3.定期邀请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来校开展相关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经常有针对性地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食品安全、急救知识等防意外伤害图片展。
4.经常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线上线下平台及时与家长取得沟通与联系,尊重家长的知情权,同时让家长明确其承担的义务,特别是其作为监护人的职责义务。
五、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做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1.班级管理责任人:各年级级部主任、班主任
(1) 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技能和安全自救能力。相关安全教育内容要及时记录在《“1530”安全教育记录本》上,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 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电器、课桌凳、空中悬挂物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严禁学生乱修乱动,及时上报总务处进行维修。
(3)组织学生打扫卫生、大型活动时,班主任要随班到位维持纪律,加强安全管理。
(4) 要教育学生严禁在走廊、过道、楼梯间推搡打闹,严禁攀爬阳台、栏杆、围墙,严禁学生窗外抛物,严禁窗台放置任何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批评教育。
(5) 要教育并引导同学间开展正常的交往,严防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反对男女生交往过密。
(6) 要教育学生严禁将校外不良人员带入校园内,以免发生危害行为。要告知并教育家长来校来访要严格履行登记制度,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7)要善做学生思想工作,把握学生心理动态,若发现学生有较严重心理问题时,班主任要及时上报学校登记,并积极为其进行心理辅导。学生发生重大违纪行为,要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防止学生产生过激行为(如厌学、逃学等)。
(8)发现学生失踪或其它伤害事故发生时,要迅速向学校有关科室和主要领导汇报,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
(9)要严格执行“家访”和家校联系制度,要及时将告家长书送达家长手中,家长反馈的信息要查阅,重大信息要与学校取得联系与沟通。
2.值勤工作责任人:带班值勤领导、值勤教师
(1)要做好当班时间的大门口值班和校园巡逻工作,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对社会人员在校危害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
(2)要密切关注学生晨间、课间、午间等时段的动向,防止学生从事危险活动。
(3)在值勤时间内要能及时处理校园内外发生的有关学生的偶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制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4) 带班值勤领导要认真做好早、晚上下班老师点名工作,对迟到、早退、缺岗、请假人员要记录清楚。要认真分配并组织好当天值勤领导、教师严格值勤。
(5)严格执行值勤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并认真开展工作。
3.集会、外出活动责任人:召集负责人、各班班主任、带队老师
(1)认真安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事前要制定安全预案,要充分考虑活动的每个细节和过程,责任人员必须到位,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2)周一升旗,班主任必须随班到位管理,德育处安排分配的值勤人员要迅速到位维持秩序,加强管理。
(3)其它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审批通过后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预案。
4.上课管理责任人:课任教师
(1)课任教师上课必须准时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遇公事或私事要调整的必须征得带班值勤领导同意。
(2)认真维持当班班级秩序和学生纪律,避免违纪行为发生。
(3)严格考勤点名制度,学生中有迟到、早退、缺席现象要务必处理,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沟通。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教务处或学校领导。
(4)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校教务处制定的《教师课堂教育教学常规》,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违纪学生要加强教育,不得放任不管也不得拒绝其进教室。
5.机房、实验室、图书阅览室、体育器材室等功能室管理、使用责任人:上课教师、实验人员、管理人员
(1)实验课(包括上机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注意安全。
(2)严格执行机房、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操场等功能室安全管理使用制度。
(3)相关人员要管好、用好实验设备、器材,如有损坏要及时登记、赔偿,较严重损坏行为要上报教务处或学校领导。
(4)相关人员要做好有关教室、实验、运动场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设施配备工作。
(5)严格体育课的常规管理,运动前做好准备工作,教育学生按程序开展运动,防止运动创伤。体育课更要做好运动场地的安全工作。
(6)开展有危险性的体育项目,体育老师一定要在场充分做好防范工作,有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停止开设。
(7)要认真做好课外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充分考虑安全因素。
6.校舍、校产、财会管理等工作责任人:总务处工作人员
(1)要配合安全办定期对校舍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整改,较严重问题应立即报告领导以备研究解决,每次做好检查记录。
(2)要认真做好校产、办公用品的登记造册工作,严格出借和归还制度,防止公共财物流失。
(3)定期做好办公室、教室、实验大楼的财产检查工作,对有损坏的物品要及时登记,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损赔工作,及时修补。
(4)消防管理员要经常性地认真检修教学大楼、实验大楼等重点区域的消防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5)水电管理员要经常性地检测检修各区域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6)要经常性地检查学校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7)要加强水质检测,做好学生饮用水的安全检测和使用工作。
(8)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安全制度,确保财会档案及现金的日常安全。
7.周末、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管理责任人:值勤带班领导、值勤教师、保安人员
(1)周末、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要在校园内巡查。
(2)周末、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3)周末、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员企图进入校园,要进行盘查,必要时要予以制止,遇紧急情况要及时报案。
(4)要保证通讯渠道的畅通,发现、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
六、建立安全事故汇报制度
学校如发生安全事故,各教职工都有职责做到首接首问,同时立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要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遇紧急情况也可选择报案,同时,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和善后处理。
七、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学校领导应督促分管范围内的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
2.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安全考核制度,实行严格的倒查制度。
3.每位教职员工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相关安全制度开展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操作不当或玩忽职守造成的责任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学校将不定期检查各分管领导,具管科室及责任人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