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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预防校园欺凌处置流程及措施

作者: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办公室 来自: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时间:2023-04-06 15:44:07

一、报告流程

发现欺凌者(或受害者)——首遇教师(学生)稳住现场情况、疏散局外人员——班主任询问情况、搜集资料——级部主任商议解决办法——安全办协商处理——安全校长了解情况、责任追究——校长汇报

二、处理程序及措施 

(一)接警与通知

  首遇负责制,在场知情人员(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向班主任或值日领导报告。班主任和值日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安全校长,安全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件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在基本掌握事件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处置与救助

  欺凌事件发生后,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对现场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学生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学生进行应急处置,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并根据事件性质逐级上报,严重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保护与维稳

  情节严重的,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维持秩序,疏散师生,监控案情,关注事态发展,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师生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到最小。

  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应立即报告校长,严重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告与通报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处理进度,并迅速配合学校安全办、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视情况通知受伤者和责任人的家长或家属。

  事件情况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实。

  (五)事件调查

  1、配合学校安全办、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置工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学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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