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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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6 06:44:25
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均为按财政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施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准确性。我校的财经活动审批内容主要包括:
1.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及经费使用分配安排;
2.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3.各项政策性收费标准;
4.各类教学、科研、进修、及保障公务的经费开支;
5.各类经济合同协议;
6.其它各类经济业务。
二、由校长研究审批的内容有:
1.各类政策性收费项目、标准及实施方式;
2.年度经费安排分配计划、年度预算、决算。
三、审批正式报销单据时,属采购物品的必须是正式税务发票;属事业性业务开支的,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费单据;属于劳务、工资的必须有具体的名册、标准和计算无误的自制单据。否则审批无效。严禁白条报帐。
四、一切收支项目和单据,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和稽审人员审核,符合财经纪律且在所分经费指标余额内的方可办理,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
五、学校一切收支业务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经财务部门委托办理的收支业务,要及时向财务部门结算,开发经营性收支业务又开发经营财务部门统一办理。严禁设立“小金库”或“帐外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