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评价)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美育艺术自评结果
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艺术自评结果
一、音乐训练
音乐教育的重要价值应该是审美教育,我们的新课程改革确立了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这才是我们音乐教育的理想目标。音乐课程的性质主要体现在创造性发展价值:创造能力的培养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国际竞争的要求。创造能力的培养虽然被所有学科青睐,但音乐教育在发展学生创造能力方面的特殊功能尤为突出。我校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精心打造了京剧社团、合唱社团、竖笛社团、民族舞社团、二胡社团、琵琶社团、古筝社团、竹笛社团。
二、比赛活动
为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内开展了“校园十佳小歌手”、“器乐小达人”、“童心向党唱红歌”、“班班有歌声合唱比赛”等评选活动,并连续举办了十届校园艺术节活动,成立了小金帆艺术团。校外主要比赛有省艺术展演比赛、省器乐比赛、省合唱比赛、省舞蹈比赛、市朗诵比赛、市戏曲比赛、市器乐比赛、市合唱比赛、市舞蹈比赛等。
三、音乐教师
学校音乐教研组现有专职音乐教师8名,全部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中级职称1人,枣庄市教学能手3名,滕州名师1名,滕州市骨干教师3名,山东省优质课获得者1名,枣庄市级及以上优质课获得者4人。
四、音乐专用场地
学校现有古筝教室、民舞教室、戏曲教室、合唱教室。
五、条件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音乐器材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1.学校实施一体化管理,添置音乐器材需报告相关学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能采购。
2.所有音乐器材必须登记注册、编号、分类,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音乐器材必须按教学进度要求领出,课后及时如数归还。
4.在音乐教学中或者各项比赛中,应教育学生爱护和保管好音乐器材。如遇自然损耗,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如果是人为原因损坏,应予以赔偿。
5.每位教师应该主动支持、配合器材管理员保管好、使用好各种器材,未办理手续的不得私自将器材取出或带出校外。
6.易耗器材的报废和补充需按照学校规定,在每学期开学初上报计划,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能执行报废和补充。
六、音乐教师配备
音乐教研组在教学中始终把“为了孩子一生的幸福”作为办学理念。学校坚持每个班级配备一名专职音乐教师,更好地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增长知识,提高技能,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严格抓好音乐课程开发,深入开展音乐教学研究,认真组织各项音乐活动,着力打造校园音乐特色,为学生的特长培养进一步开创条件。
七、音乐经费投入
学校音乐经费主要用于:定期采购、维修器材的费用,购置、补充、更换易耗器材的费用,以及组织各类比赛的费用。
八、音乐场地设施
各类器乐:古筝18台,琵琶10台,二胡20把,钢琴2台,电子琴5台,竖笛36个。
打击乐器:沙锤、碰铃、双响筒、三角铁、响板、木鱼、铃鼓各30个。
通过以上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美育艺术教育形成了“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良好格局,未来将继续深化艺术教学改革,助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