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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滕州市北辛街道北辛中学陶山路校区 2025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作者:北辛中学 来自:北辛中学 时间:2025-08-14 09:05:54

按照《滕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滕教体发〔2025〕21号)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我校2025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范围

1.以下行政辖区内有房产,并具有城区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北辛路以北、大同路以西的北辛街道行政辖区。

(2)北辛路以北、大同路以东、新兴路以西、红荷大道以南可选择到北辛中学陶山路校区或通盛路北辛中学。

(3)新华后街以北、北辛路以南、新兴路以西的北辛辖区的生源可选择到北辛中学陶山路校区或通盛路北辛中学。

2.以上行政辖区内有符合规定的房产但无城区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北辛中学陶山路校区在滕州一中高中招生录取中享受同农村中学同等的指标生录取政策(降分30分录取)。

二、招生计划

500人。

三、招生对象

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禁止在校在籍生重复报名,已取得初中学籍和已经被其他初中录取的学生不能报名。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阶段:8月15日—19日

符合辖区内初中七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录“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报名方法:网上报名时,需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滕州市中小学招生平台”,使用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所有新生均需在网上报名,并按照平台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符合条件的监护人信息,如实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系统将根据报名信息审核学生入学条件等。

报名流程通过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善城善教”、北辛街道联合学区官方微信公众号“北辛街道联合学区”及各中小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发布。

(二)网上审核阶段(或现场材料复审):8月20日

学校通过网上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招生平台将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网上审核合格的,即被录取为我校学生,不需再递交其它材料,只需按网上推送的“入学须知”报到即可。不需要到现场进行审核。

网上审核不合格的,须到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复审,同时带两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在现场审核时,要严格审验以下材料:

1.严格审验不动产证。不动产证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独有住宅性房产且实际居住,提供不动产证(不能提供不动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上房手续、能证明实际居住的燃气、水电票据)。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工业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在建、拟建或改扩建等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未办理上房手续的房产项目不能作为入学申请依据。城区房产拆迁,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片区申请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的,在新购房产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2.严格审验家庭户籍。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一起实际居住,方可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办理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3.严格审验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等入学类别的条件及证明。凡在流入地滕州市实际居住6个月及以上,符合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4〕17号)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户口簿、经商及务工材料申请入学。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

4.严格审查小学应届毕业证,确保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三)网上录取阶段:8月20日。监护人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监护人登录招生平台查看学生录取结果。市教体局将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上传至省学籍管理平台。

五、资格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根据各自实际,在网上提交以下相关信息或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无户籍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件或证明。

3.城区房产拆迁,拆迁后确未购房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拆迁安置协议。

4.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须符合枣教字〔2024〕17号等文件规定,“非滕州市户籍,在我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外来务工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外来经商需同时提供:

(1)居住证;

(2)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3)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满6个月及以上);

(4)家庭户口簿、身份证。

5.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各类规定和流程审核办理。到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审核确认后将材料提供给市教体局。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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