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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北辛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作者:北辛中学 来自:北辛中学 时间:2024-06-12 10:24:38

一、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二、学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2.主持、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以及大型修缮、基本建设项目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3.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4.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5.会同归口管理部门优化配置固定资产;
6.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7.组织培训、考核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8.对有关科室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三、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划分,其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有关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组织
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可行性论证,参与固定资产购建的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3.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薄;
4.组织所属科室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工作;
5.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6.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7.检查、指导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要有一名领导分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建立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薄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3.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验收;
4.保管、维护固定资产;
5.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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