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树优)北辛中学美德少年及行为规范标兵评选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弘扬民族传统美德,树立我校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学生先进典型,积极推进我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让全校同学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校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开展 “美德少年”、“行为规范标兵”评选活动。
二、参加范围
全校学生。具有评选标准中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同学均可参加评选。每班上报一名。
三、推选时间: 9月10日--11月28日
四、奖项设立
一、评出“北辛中学美德少年”40名,七年级20名,八年级20名。
二、评选“北辛中学文明规范小标兵”40名,七年级20名,八年级20名。
五、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学校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遵纪守法--举止文明,不做学校禁止的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乐观向上,遵守上下课纪律,上下楼秩序;遵守公共交通秩序,维护学校形象。
2、爱护环境--主动弯腰,捡起碎纸;自觉把食品袋和纸屑投进垃圾箱;爱护花草树木,不乱涂乱画,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3、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4、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5、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的优秀品质。
6、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六、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班班主任积极宣传发动,让同学们明白评选的意义,通过申报、演讲、投票等形式民主评出本班的美德少年。每班推选一人。
2、11月29日上午将推选出的学生事迹材料及荣誉证书交到教导处。
3、民主推选,严禁指定,相同条件下已经被评为文明小标兵的学生优先推选。
七、推报材料
1、推荐人选登记表(贴1寸彩色正面免冠近期同底版照片);候选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事迹真实、文字简练;有关事迹证明(如证书等复印件)。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统一用 A4纸,左侧竖线装订,制作1份。
2、各班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北辛中学美德少年”推荐材料报学校政教处。
北辛中学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