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北辛街道中心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北辛街道中心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二)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三)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四)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五)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六)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二)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二)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三)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强行上下车。
七、学生骑自行车安全规定
(一)根据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的少年儿童不能在道路上骑车。学校要求未满12周岁的学生原则上不要骑车来校。
(二)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
(三)校园内按划定的地点停放自行车,不得随意停放;服从管理和安排。
(四)骑车上、放学路上,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驶,横穿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五)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双、单放手骑车;不骑快车,不追逐嬉闹;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打伞骑车。
(六)车况良好,注意维修、更新、不骑“病”车。
(七)恶劣天气如雷雨、台风、下雪、积雪、道路结冰等情况,不要骑车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