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北辛街道中心小学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
北辛街道中心小学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
为加强对我校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能力建设,提高紧急救援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地处置学校突发事件,把事故损失、事件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突发性事件的界定
学校突发性事件主要是指师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由于意外受到外界非常规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有害因子以及人为因素的侵扰而引起的影响师生人体健康与安全的急性事件、学校财产被盗事件、学生校外意外死亡事件和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其他事件。
主要包括:
(一)学校火灾事故;
(二)组织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事故;
(三)学校建设、校舍及学校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
(四)学校其他食品、饮品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五)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事故;
(六)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件,学生失踪、绑架事件;
(七)感染性或季节性、暴发性疾病,特别是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病毒性肝炎、麻疹、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感染性腹泻等公共卫生事件;
(八)由各种原因发生的师生出走、自伤、自残、自虐、自杀事件;
(九)学校财产被盗事件;
(十)学生在非教学时间的校外意外死亡事件;
(十一)群体性上访事件;
(十二)在校学生刑事犯罪事件;
(十三)其他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性事件。
其中重特大事件界定为:
(一)食物中毒30人以上或死亡1人有以上事件;
(二)校舍及其他建筑物倒塌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有以上事件;
(三)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意外事故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四)饮用水污染引起发病30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五)在一定时间段传染病发病30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六)发生在非教学时间的校外溺水、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导致一次死亡学生2名及以上的事件;
(七)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突发性事件处理机构及职责
(一)一般突发性事件发生后,一般由各班主任老师负责处理。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和校中层领导组成。由校长任组长,各中层领导任组员。
(三)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崔洪卫
副总指挥:程春利 张德宝 颜道冰 党相銮 李继彬
成 员:侯钦民 李 科 屈庆国 商晨阳 张 蕊 栗文忠
刘晓琳 段长声 李晓丽 王 克
分工:
总 指 挥:崔洪卫
办 公 室:王 克
值班电话:5512676 5506832
(四)领导小组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分工情况
总 指 挥:崔洪卫。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学校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办 公 室:王 克
副总指挥:张德宝 协助校长做好突发性事件现场指挥工作,负责事件现场监护、疏散师生、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等工作。同时关注事态发展。
成 员:商晨阳 屈庆国 张 蕊 刘晓琳 段长声
副总指挥:党相銮 做好全体师生和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特别要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
成 员:李 科 李晓莉 王 克
副总指挥:李继彬 外围接待工作
成 员:侯钦民 栗文忠
三、处理原则
(一)“及时报告,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护措施,并在2小时内将核实的情况通过电话、传真向市教体局报告。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学校在报送教体局办公室的同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派出所、市人民医院等部门通报。
(二)“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快速反应”原则。进一步完善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我校将本着谁发现谁是第一处理人的原则,确保快速反应,及时应对。一旦发生重特大事件,学校全体领导班子和教师将紧急行动,相关负责人员各司其职,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
(三)“教育疏导,化解矛盾,救人第一”的原则。学校若发生群体性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学校若发生安全事故,要坚持“救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在组织抢险救灾时,严禁学生参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采取一切得力措施,确保教师和学生人身安全。
四、突发性事件处理常规程序
(一)突发群体性事件
突发性群体事件是指在较短时间内,突然爆发的,群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领导之间、群体与学校、机关之间以经济利益为主要内容的,采取围攻、静坐、游行、集会(集体上访)等方式对抗党政机关甚至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危害干群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若发现学校有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学校立即向教体局汇报。学校全体领导干部坚守工作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离校出差。
若校内发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时,学校启动本校的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生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学校党政领导、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学生家庭,面对面地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教育疏导工作。
若突发事件已激化,有串联、集会、到校外示威、游行和集体上访的迹象时,学校要进一步的发挥教师的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二)突发安全事故
1.事故报警
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求每个师生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及时、正确地报警。在学校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师生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的同时,立即报警并向校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在报告突发性事件时,学校由校长负责填写“突发性事件报告单”,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在报告后及时补填,突发性事件处理完毕,学校由校长负责及时填写“突发性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单”,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突发性事件报告单(条目):
(1)事故单位
(2)发生时间
(3)事故地点
(4)事故性质
(5)危险程度
(6)师生伤亡情况
(7)报警人姓名
(8)联系电话
(9)报告日期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有关负责人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或亲属,并立即根据现场事故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的发展,抢救受伤师生;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的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同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学校紧急启动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属于重特大事故的,校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即刻赶到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指导、协助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校长不在场,由现场最高行政职务任现场指挥。
(二)相关人员不在场,由现场指挥临时指派。事件处理小组成员在事件处理时必须各尽其责,不得推诿、扯皮。每个教师都有被指挥、指派的责任。
(三)学校其他教职工在事故发生时,都负有紧急通知、汇报、参与抢救和做好稳定工作的职责。对于不尽责,尤其是见死不救的有关人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四)凡接到重特大事件紧急报告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接报处理。接到重特大事件报告后,接报者应详细记录报告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基本情况、现状及趋势等内容,必要时复述一遍。并迅速将事件记录的内容向校长汇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现场保护。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就拍照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