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信息)北辛街道中心小学校本课程评价方案
北辛街道中心小学校本课程评价方案
为保证校本课程开发的健康顺利运行,建立较为规范的自觉自律的内部评价与改进机制,特制订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学校师生发展中心教学、教研工作计划为指导,改革考评办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的发展。
二、评价原则:
1、主体的多元性
校本课程的评价主体包括四个方面的人员:学校管理者、任课教师及班主任、学生自身、同学。
2、评价主体互动性
学生自评、互评、教师描述性、激励性评价,学校不以评比为目的,而以研究或促进为目的的评价。
3、评价内容的多元性
学习成绩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要更多地关注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以及身体、心理素质、学习潜能、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
4、评价过程的动态性
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评价,使学生逐渐感悟自身的发展,增强进一步提高和发展的愿望。
三、校本课程的评价内容
校本课程的评价包括两个方面:
1、对课程开发实施者的评价。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评价:
一是学生选择的人数
二是学生实际接受的效果
三是领导与教师听课后的评价
四是学生问卷调查的结果
五是教师采取的授课方式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情况。
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委员会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研究各应占多大的权重,最后把几个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形成对课程开发者的最终评价。
2、对学生的评价。校本课程中对学生的评价主要采取学分制。学分的给定应考虑三方面的因素。
一是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学时总量,;不同的学时给不同的分数;
二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态度、积极性、参与状况等,由任课教师综合考核后给出一定的分值;
三是学习的客观效果,教师可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个方面的因素中要以学生参与学习的学时量的考金为主,过程与结果为辅,但最终的学分要把三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
四、考评方法:
根据本课程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从考查学生的能力入手,采取平时考查与期末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的能力进行综合考评。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基础知识20%、方法和能力20%、态度习惯、成果展示40%和期末考查20%,根据学生的最终成绩评定学生等级,分别用优、良、一般三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五、考评细则:
(一)基础知识(20%)
课堂上所教学的内容中,用于解决问题的基础知识。
(二)方法和能力(20%)
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学习过程中“课堂参与、与人合作”的表现,由教师用“好、较好、有进步”的等级进行评价。
(三)态度习惯成果展示(40%)
主要对学生平时的“课前准备、学习的态度、学习的习惯”课堂表现等进行评价。
(四)期末考查(20%)
教师根据平时的教学内容选取一部分难易适度的题目,采取笔试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查。
(五)评奖
教师根据以上考查结果评选一、二、三等奖,并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