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制度汇编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制度汇编
目 录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制度汇编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创新工作制度
制度编码:B09-01AQ24A
为进一步推进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公司)创新管理工作,加速创新项目落地,特制定本制度。
围绕“1+2+N”战略方向,探索新业务与新模式、研发应用新产品/新科技/新设备、研究新管理,逐步打造创新型组织,拓展业务边界,推动能源升级。
(一)坚持不懈地关注客户价值
敏锐觉察客户需求,不断驱动产品和服务的改善,以赢得忠诚客户和更多的全新客户。
(二)兼顾严谨有序和创造性
创造力带来的试验性结果及风险与严谨有序的管理结果预期并不矛盾。
(三)从风险中获得回报
鼓励围绕“1+2+N”的战略方向,大胆设想,小处着手,善用内外部资源,积极实验,探索式开拓衍生全新市场。
(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并驱
自上而下建立创新管理体系,开展集团级创新项目研究与新业务探索;自下而上鼓励区域公司围绕自身战略推动创新发展,逐步凝结华润燃气创新基因。
图1.1 145创新工作体系
(一)一个平台:以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设立的科技创新办公室为主要工作推动平台;
(二)四个方向:通过开展应用性研究、试验性开发、新业务探索等创新活动,寻求突破;
(三)五个协同点:在创新工作开展中,保持与外部、华润大学、燃气平台公司、成员企业及创新小组的充分联动,发挥集约作用。
平台发挥组织作用,联合五个关键协同点,开展四个方向的创新探索,推动组织和员工在创新实践中受益,促进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地。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创新工作,加大资源协调和关注力度,成立滕州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简称公司科创委)。公司科创委由总经理和各分管领导组成,其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华润燃气集团及滕州公司关于创新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统筹协调内外资源;审查、批准公司创新工作政策、制度、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及创新项目。重视创新人才培养,成立特色创新组织,开展创新创意学习及研究活动等,在创新领域中确保人、财、物的投入到位。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公司科创委下设科技创新办公室(简称公司科创办)。
(一)组织职责
公司科创办主要从运营保障、项目管理、专家研究等方面,推动滕州公司开展科技创新相关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贯彻落实华润燃气集团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建立公司科技创新相关体系和制度,制定公司科技创新工作专项规划或年度创新方案、创新目标责任书、工作机制,协调、监督各部门创新工作开展,负责公司科技创新目标责任书考评,组织各部室开展各类创新项目及相关工作,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科技创新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及评审工作,知识产权保护等。
图2.1 滕州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职能
(二)组织成员
公司科创办由主任、副主任、各部室成员、创新发展专员、各部室创新联系人组成。
公司科创办主任负责指导公司开展科技创新管理相关工作;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开展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各项工作;各部室成员负责本部门科技创新工作的具体实施;创新发展专员负责处理公司具体科技创新相关工作;各部室联系人负责处理本部门具体创新相关工作。
第七条 创新管理机制
将创新工作纳入公司商业计划及年度目标责任书进行管理。创新管理将从工作计划管理、项目管理、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与专利管理、人才培养、氛围营造几方面,逐步推动创新工作。
(一)工作计划管理
为全面提升公司创新意识,促进创新工作开展,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将创新工作纳入商业计划及年度业绩考核中。
(1)商业计划
将创新管理、研发等相关工作列入年度商业计划,年初制定计划,中期跟进,年底进行考核总结。
(2)业绩考核
集团每年对滕州公司创新工作进行考核,详见附件1.《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创新工作考核细则》。
公司根据各部室的工作内容与性质,进行不同的指标权重分配。其中,市场开发部、车用燃气事业部、村镇公司、山亭公司、客户服务部、运行管理部、工程部、燃气具经营处,创新发展指标权重占部门重点目标事项的15%;物资供应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创新发展指标权重占部门重点目标事项的10%。公司科创办每季度对各部门创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创新工作考核细则》。
(二)项目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创新项目分为集团级项目与区域级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分级管理,具体详见《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三)专家库管理
按照集团科技创新委员会制定的专家库管理指引执行。
(四)研发投入
因开展创新管理活动和研发孵化创新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均可列为研发投入费用,细则见表3.1。公司科创办通过每年商业计划、预算管理、商业计划检讨,对研发费用予以审核、总结检讨。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围绕集团倡导的创新方向,立足实际,加大创新研发经费投入,并做好年度预决算管理。具体详见附件3.《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引》与《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表3.1 创新研发投入费用分类
研发投入费用 |
创新管理 活动费用 |
体系建设 |
设立创新组织,制定并实施创新激励机制 |
培训投入 |
各类培训费用、专家咨询费用、会议费 | ||
人才引进 |
企业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 | ||
氛围营造 |
宣传费、全员创新活动费 | ||
其他 |
此项费用不超过总创 新管理活动费的10% | ||
项目研发费用 |
人员人工费 |
| |
直接投入费用 |
| ||
折旧费用 |
| ||
无形资产摊销 |
| ||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 ||
其他 |
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
(五)知识产权与专利保护
根据总部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第42条规定:“商标及专利管理。各单位法务负责人负责协助本单位加强商标及专利的管理。”公司需根据附件4.《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创新与知识产权工作指引》的要求,加强创新项目中对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及维护工作,并应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规避侵权风险。
公司科创办负责专利的申请、维护等工作,华润燃气科创办统一管理因创新研发产出的专利。
(六)人才培养
公司将根据集团科创办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持续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列入年度考核,提升组织创新能力,组织人员参加集团“教练”赋能培训。
(七)氛围营造
公司将结合实际,以推动业务与技术层面的攻坚克难为目标,开拓思维,从树立创新意识、激发创新动力、传播最佳实践等维度,开展相应创新活动。
第八条 创新激励机制
在国家和集团有关政策指导下,公司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创新工作开展。
(一)根据各部室创新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加分,并根据实际创新项目成果输出情况予以利润加回等项目孵化的优惠政策。
(二)企业创新项目研发投入可享受附件3.《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引》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有关优惠政策。
(三)创新项目取得收益的前提下,创新团队可累进分享一定比例的创新收益。该项目投资推荐、孵化加速、管理提升有关的个人,经与项目团队协商一致,有权在一定比例内共同投资项目。具体参照《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一)创新创意大赛
为鼓励全员创新,汇集优质项目和创意,激发创新热情,培养创新思维,增强创新能力。每年由华润燃气科创办组织举办创新创意大赛,通过公司内选拔-集团选拔-公布结果的选拔流程,选拔出的优质项目可直接参与项目立项。
(二)创新与发展奖
为对在创新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组织进行奖励,每年由集团科创办组织评选一次华润燃气创新与发展奖(简称“创发奖”)。通过大区申报-专家组评审-公布结果的评选流程,对获奖项目进行全集团公示并给予奖励。
(三)最佳创新组织奖
为充分调动各部门创新积极性,鼓励各部门积极开展创新相关活动,营造创新氛围,提升创新能力。华润燃气科创办和公司将根据业绩合同评分,评选创新优秀单位和部门,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第十条 本制度由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附件1.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创新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2.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创新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3.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引
附件4.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创新与知识产权工作指引
附件5: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创新工作指引(试行)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制度汇编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制度编码:B09-02AQ24A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标
为推动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创新发展,助力“1+2+N”十四五战略方向的落地,使公司创新项目管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与标准化,全面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根据国家及华润集团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各部室及分子公司开展的所有创新项目。
(一)科技创新
以科技创新带动业务创新、管理创新与服务创新。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围绕发展、经营、建设、生产等环节,探索燃气行业未来发展的先进技术,研发装备,驱动公司产业发展而开展的各类科技活动;进行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系统改进与升级,为公司提供良好的业务智能化保障,实现卓越运营管理。
(二)业务创新
在新业务、传统市场、燃气配套产品等领域进行创新,围绕综合能源、综合业务的新领域探索与新产品开发方面的创新,以创新发展城市燃气主营业务为核心,扩大组织规模,提升组织效益。
(三)管理创新
基于管理能力提升的管理流程再造、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管理工具与管理制度创新,推动组织变革等方式提升管理水平,为燃气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四)服务创新
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推广智慧服务应用,新增值服务,优化服务模式,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创造价值。
第四条 管理机构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创委”)是公司创新工作的领导、决策和执行机构。公司科创委下设科技科创办公室(以下简称“科创办”),负责日常创新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华润燃气集团关于创新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统筹协调内外资源;审查、批准公司创新工作政策、制度、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及创新项目。重视创新人才培养,成立特色创新组织,开展创新创意学习及研究活动等,在创新领域中确保人、财、物的投入到位。
科创办是公司创新项目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集团有关各类创新项目的政策要求,制定公司创新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健全各类创新项目管理体系;
(二)组织开展创新项目的征集、评审、申领、立项及验收等过程管理;
(三)负责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保护;
(四)组织各部门开展各类创新项目及相关工作;
(五)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创新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及评审工作。
第三章 创新项目来源及分类
(一)各部门自主申报的项目;
(二)科创办主动捕捉项目:依据集团要求开展的相关项目;基于战略目标和板块业务实际,挖掘创新需求。
(一)分级方法
根据项目选题、创新性、推广性、资源投入、价值创造等方面,将项目划分为华润燃气关注、总部立项的项目(以下简称“集团级项目”)、区域自主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区域级项目”)两个级别。
(二)分级标准
集团级、区域级创新项目评判维度详见下表:
项目分级 |
判断维度 |
科技创新 |
业务创新 |
管理创新 |
服务创新 |
集 团 级 |
创意新颖 |
☆☆ |
☆☆ |
☆☆ |
☆☆ |
创新性 |
☆☆ |
☆☆ |
☆☆ |
☆☆ | |
技术难度 |
☆☆ |
|
|
| |
资源投入 |
集团配置资源、集团审批 | ||||
推广性 |
研究成果在燃气行业或华润燃气集团单位内具有共性学习和传播、应用价值 | ||||
价值创造 |
带来一定的经济预期、为华润或华润燃气赢得更好声誉、国家级、省级的重点项目或者示范项目 | ||||
区 域 级 |
创意新颖 |
☆ |
☆ |
☆ |
☆ |
创新性 |
☆ |
☆ |
☆ |
☆ | |
技术难度 |
☆ |
|
|
| |
资源投入 |
区域协调资源、大区或区域公司层面审批 | ||||
推广性 |
研究成果在本区域具有共性学习和传播、应用价值 | ||||
价值创造 |
带来一定的经济预期、为本区域公司赢得更好声誉、市级的重点项目或者示范项目 |
注:☆☆表示与现有情况有明显区别;☆表示与现有情况有一定区别。
在集团科创办每年统一立项征集之外的时间,若出现需要紧急研究同时项目具备较大创新价值时,公司各部门可随时通过科创办向集团提交“创新项目立项征集表”。
项目类型按照研发投入分为创新研发项目和常规创新项目,主要侧重于科技创新项目。研发投入依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详见附录1)的项目属于创新研发项目;不依从研发投入口径的项目属于常规创新项目。
公司科创办通过协同相关部门与大区对创新项目从征集、申领、立项、评审、实施、验收到成果转化的各环节跟进与管理,实现对各类创新项目全周期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征集
公司科创办向各部门征集年度创新项目,提出创新项目立项意向不承担项目实施的单位,填写“创新项目立项征集表”(详见附件1);承担创新项目实施的单位填写“华润燃气创新项目孵化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3)。
(一)常规创新项目申领
结合自身实际,公司最多可申领两个项目,并填写“创新项目申领书”(详见附件2),由大区组织协调确定项目申领单位,若项目规模达到集团级标准,则报华润燃气科创办协调申领单位。
(二)创新研发项目申领
华润燃气科创办组织协调项目申领实施单位。
(一)常规创新项目立项审批
由项目实施单位发起,区域级项目由大区联络人牵头大区专家组立项评审,评审后报华润燃气科创办备案;集团级项目经大区审批后,报华润燃气科创办组织专家委员会与相关归口单位立项评审。
(二)创新研发项目立项审批
公司申领后需填报华润燃气创新项目孵化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3),华润燃气科创办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立项申请书,立项评审通过后填报立项任务书(详见附件4)。
(三)预算审批
涉及创新研发项目经费预算的审批,需按照《华润集团关于科技创新的指导性意见》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审批详见下表:
|
项目预算(万元) |
审批层级 | |||||
大区创新联络人 |
科创办 |
科创委副主任 |
科创委主任 |
集团党委会 |
集团执委会 | ||
总部 |
S<500 |
- |
● |
● |
● |
○ |
○ |
500≤S <1000 |
- |
● |
● |
● |
○ |
● | |
S≥1000 |
- |
● |
● |
● |
● |
● | |
区域公司 |
S<200 |
由区域公司自行审批 | |||||
200≤S <500 |
● |
● |
● |
○ |
○ |
○ | |
500≤S <1000 |
● |
● |
● |
● |
○ |
○ | |
S≥1000 |
● |
● |
● |
● |
● |
● |
注:1.“●”表示需审批;“〇”表示无需审批。
2.联合研发与委托创新研发项目按创新研发项目总额参照执行。
(四)立项评审
新项目立项评审需对创新项目创新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项目收益、项目计划及其他相关要素进行把控。
(五)创新研发项目通过项目立项之后,若成立联合实验室,相关管理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六)项目研发投入
(1)公司研发投入管理实行年度预决算管理,公司需在每年年初提报年度创新研发投入预算,年终纳入商业计划统一考核;
(2)创新研发项目实施前产生超出预算情况需重新立项;在创新研发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超出预算情况,预算超30%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3)集团级项目若多家区域公司联合研发,由华润燃气科创办协调指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协商各自研发费用支出比例,并形成联合开发协议报华润燃气科创办备案。
公司将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公司可向专家委员寻求技术支持。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定期汇报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经费的使用,保证项目按既定计划完成,对未经单位同意公开的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进行保密,需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和研究。
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定期汇报、年度检讨和不定期检查制度。
(一)定期报告
项目负责人需向公司科创办等项目归口管理机构提交创新项目实施情况的月度简报,对创新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风险,取得的重大突破或阶段性成果予以及时提报。
(二)年度检讨
公司每年要组织项目团队通过商业计划检讨的形式对项目的推进情况、不足之处、提升空间以及下一步的行动计划进行研讨。
(三)不定期检查
由公司科创办组织,在项目的重要节点,对创新项目的研究工作完成情况、阶段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估,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一)创新项目调整实行审批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需对项目立项任务进行调整,如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变动,以及可能影响项目结果,影响项目顺利完成的其他重大事项,项目承担方应书面报送公司科创办等归口管理方,批准后,签订调整责任书,项目按照调整后的责任书执行。
(二)项目补充
新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对项目研究内容进行补充的,项目承担方应书面报送公司科创办等归口管理方,批准后,根据项目补充内容签订项目补充责任书,项目执行按照原责任书和补充责任书共同执行。
(三)提前结题
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项目外部条件出现重大变化,如公司有关战略调整、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行业技术重大变化等,使得项目继续研究已无意义时,项目承担方应及时向公司科创办等归口管理方书面报告,进行详细说明,项目管理方根据具体情况,可作项目提前结题的决定。
(四)项目终止
对不能按立项要求执行或无法取得预期成果的创新项目,项目承担方应及时书面报送公司科创办等归口管理方,详细说明,分析原因。若因项目外部条件出现重大变化,如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行业技术重大变化等,项目管理方根据具体情况,可作项目结题的决定。除上述原因外,在确保项目研究过程严谨性、合规性的前提下,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项目管理方根据具体情况,可作项目终止处理。
区域级创新项目由大区组织验收,集团级创新项目由专家委员会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华润燃气科创办备案。
(一)验收依据
创新项目完成后须以立项任务书为依据,按照立项中约定的项目目标、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进行验收。
(二)验收时间
项目组在项目结题前一个月向华润燃气科创办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
(三)验收方式
可采取专家委员会专家现场考察、会议验收及会议加现场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内容
任务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过程、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人才培养、知识产权获得情况及论文发表情况等。
(五)需提供的验收材料
(1)立项任务书;
(2)结题报告;
(3)测试报告(产品类及软件类);
(4)关键技术和知识产权报告(视需要);
(5)由公司财务部出具的财务收益证明。
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承担方应按照验收意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进行验收。若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不能申领下一年度的创新项目。
创新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所有材料必须正式归档(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计划书、评审意见表、项目总结材料、会议纪要、影音照片等)。
(一)根据总部定期发布的科技创新项目成果,在公司推广应用。
(二)鼓励各部门在创新项目成果输出的基础上,持续促进创新项目迭代、优化、升级。
(三)公司要根据创新成果的市场前景进一步孵化,推动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转化。
(一)具备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创新项目成果,应积极申请。
(二)在实施创新项目中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的专利权利原则上属于项目实施公司。
(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严格遵照国家各项相关要求,同时建立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一)集团级项目可由华润燃气科创办提供创新基金或联合实验室进行孵化支持。
(二)创新项目取得收益的前提下,创新团队可累进分享一定比例的创新收益。鼓励各单位探索研发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的创新项目,按项目生命周期关键阶段节点兑现成果收益的激励方式。具体奖励办法由公司科创办制定,并报华润燃气科创办备案。
(三)公司将执行各部门创新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实际创新项目成果输出情况予以利润加回等项目孵化的优惠政策。
(四)企业创新项目研发投入可享受《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引》及《华润燃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知应会手册》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创新激励方案可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执行。
(六)符合华润燃气的创新基金项目,项目团队有权在一定比例内投资该项目,投资办法参照《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基金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创新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施行。
(七)公司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一项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发表一篇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奖励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奖励2000元,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000元。
(八)公司将每年定期召开创新工作会议,组织年度创新成果的评审活动,对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特别是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业绩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项。
(九)公司科创办可协助各部门申报华润集团级创发奖、省部级科技奖和国家级科技奖等。
在创新投资过程中,决策者和项目团队在遵循《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创新与知识产权工作指引》创新投资容错机制以及具备以下情况,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具体如下:
(一)立项、实施及验收等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二)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创新项目必须借助内外部行业专家进行判断,参与决策;
(三)项目组对创新项目及时进行检讨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奖励在创新工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每年评选一次华润燃气创新与发展奖(简称“创发奖”)。
专家委员会对项目创新性、软性收益/直接受益、可推广性、实施难度等方面进行评审。
华润燃气年度“创发奖”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获奖项目可以减少或空缺。根据评审排名结果,推荐创发奖名单,经华润燃气科创委评议后公布结果并给予业绩合同加分、奖金等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将会参照每年业绩内容与“创发奖”评审方案执行。
附录1:创新研发投入的统计口径
附件1:华润燃气创新项目征集表
附件2:华润燃气创新项目申领书
附件3:华润燃气创新项目孵化立项申请书
附件4:华润燃气创新项目立项任务书
附件5: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制度汇编
附录1 创新研发投入的统计口径
创新研发投入的统计口径参照《华润集团关于科技创新的指导性意见》第二条执行。创新研发投入的主要衡量指标为研发费用投入统计。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试行)》,针对研发费用投入,目前国家层面有三个统计口径,分别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计规定。
华润集团各SBU/BU的国内企业应依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金额为准;国外企业按照所在国家税法规定口径,以成功申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准。国内企业研发费用具体包括:
(一)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研发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
(二)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四)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五)设计试验等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六)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七)委托研发及合作研发费用纳入统计的前提是项目立项需在科技部门登记。相关政策见《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号),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统计口径。委托研发费用包含委托境内单位或个人以及委托境外单位进行的研发项目支出。
附件1.华润燃气创新项目立项征集表
华润燃气创新项目立项征集表
项目提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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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在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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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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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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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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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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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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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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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提出的背景:(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各项标准、规范未明确的,行业空白的,国内外研究进展等) | |||||
拟达到的目标:(希望项目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最好可量化、可量度)
|
附件2.华润燃气创新项目立项申领书
华润燃气创新项目立项
申领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类型:
项目负责人:
申请日期: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制
填报须知
一、申请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字迹工整易辨。外语要同 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二、除合作项目最多可设2名负责人外,其他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
三、项目申请单位为区域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设计研究中心、平台公司。
四、申请书打印(A4 纸)、盖章后,申请单位将扫描件与电子版原文件发送至华润燃气学习与创新中心公文邮箱。
华润燃气创新项目立项申领书
申领人(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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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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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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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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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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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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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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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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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项目的优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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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把经济指标或项目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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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预算(单位:万元) |
阐述具体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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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简介 |
(包括工作年限、职称、专业擅长领域,简单介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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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公司意见:
签字: 日期: | |||
科创办意见:
签署: 日期: |
附件3.华润燃气创新项目孵化立项申请书
20XX年度华润燃气创新项目
孵化立项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申请日期:
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科创办
二〇xx年制
填报须知
一、申领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字迹工整易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二、除合作项目最多可设2名负责人外,其他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
三、项目申领单位为区域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设计研究中心、平台公司。
四、申请书打印(A4纸)、盖章后,申请单位将扫描件与电子版原文件发送至华润燃气学习与创新中心公文邮箱。
一、项目申请单位及和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
项目申请单位 |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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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大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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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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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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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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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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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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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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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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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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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始时间 |
年月 |
项目结束时间 |
年月 |
项目简介: | |||
申请其他计划情况:(需说明项目是否同时在申请所在地方、国家研究计划中的情况) |
三、行业研究进展
(国内外研究进展等。国内外研究进展应附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查询的知识产 权情况) |
四、研究、实施内容
(做什么研究,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本部分内容应详细阐述,应尽 量量化、可量度。页面不够时,可增加页面。此部分内容是项目申领成功与否 的核心) |
五、申请单位承担项目的优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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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实施方法以及项目创新点
(技术路线、方法及本项目的创新之处等) |
七、工作方案
(包括时间进度、阶段目标等) |
八、子课题设置
(包括子课题名称、子课题负责人、主要任务、工作进度等) |
九、研究成果
(须对以下研究成果的预期完成情况进行说明:例如项目主报告、调研报告、 基地建设、论文与专著、人才培养、成果推广等) |
十、项目申领单位、参加单位及主要研究人员
项目负责人:(如设有子课题,须单独注明各子课题的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所在成员企业 |
职务/职称 |
专业及擅长领域 |
项目中的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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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人员:(如设有子课题,须单独注明各子课题的研究人员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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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加页) | ||||||||||
十一、经费预算
表1:经费来源 |
金额 |
备注 | |
资助经费 |
国家财政其他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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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部门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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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经费 |
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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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来源(注明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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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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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经费支出预算表 | |||
预算科目名称 |
合计 |
资助经费 |
自筹经费 |
经费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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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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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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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置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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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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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燃料动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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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系统开发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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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软件/信息系统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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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材料、耗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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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调研、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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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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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印刷/文献/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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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合作/协作研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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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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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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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绩效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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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申请单位意见
申领 单位 |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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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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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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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 |
万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年月 |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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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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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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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单位意见:(需说明是否同意报送)
滕州公司创新领导工作小组组长(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附件4.创新项目任务书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
20XX年华润燃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创新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起止年月:
科创办制
二〇xx年制
一、项目目标,研究或/和开发内容、范围
二、应达到的技术或/和开发考核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或开发技术路线和开发方案
四、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
五、项目主研人员名单及分工
六、验收方式(会议或现场验收) 七、成果提供形式 (产品开发样机、订单、市场拓展及产业发展,发明专利、争取国家项目情 况、技术创新、未来对产业发展贡献、行业影响、论文等) 八、产权归属 (承担单位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所有)
九、经费预算 金额单位:万元
十、承担单位意见
签字:
十一、科创办审批意见
签字: 公章: |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科技创新激励办法
制度编码:B09-03AQ24A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集团十四五战略实施,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激励约束机制,现根据《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关于印发<中央科技型企业实施分红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厅发考分〔2017〕47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号、《关于印发<关于系统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21〕44号)等国家政策规定以及集团《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规定》、《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激励,分为项目奖励、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和公司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其中,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包括集团授予的在集团、行业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的各种奖励等。
第三条 总体原则
(一)公正客观,推动创新。激励对象要向科研骨干人员倾斜,不搞全员激励。
(二)成果共享,风险共担。激励水平与岗位职责、承担风险和业绩贡献等相匹配,做到激励对象与单位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
(三)合法合规,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和公司有关规定,操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利益输送。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的科技创新激励工作。
第五条 公司安全技术部是负责公司科技创新激励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激励制度建设、政策解读与指导;
(二)组织开展各类激励方案的组织制定、审核以及报批。
第六条 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是负责公司科技创新成果奖励与评审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各部室申报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审核并推荐申报材料;
(二)配合集团科技创新部完成科技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
(三)协助落实科技成果创新奖励的发放;
(四)制(修)订公司科技创新激励办法;
第七条 适用范围
项目奖励主要针对研发周期短的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设立。
第八条 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为参与项目的全体人员,激励水平按项目对公司贡献大小,结合项目组成员的收入水平以及对项目的贡献程度合理确定,根据项目考核结果做一定比例的上下浮动,分别可设门槛值、目标值、优秀值。
第九条 项目开始前,公司科创委与科创办将从项目难度、质量、进度、成本,以及项目完成后对公司的贡献等方面制定项目考核方案,根据项目考核结果确定项目奖金兑现条件。
第十条 项目奖励总额可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周期长短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 激励周期视项目周期长短确定,项目周期较短的,在项目完成后考核兑现;项目周期较长的,可按关键节点分步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 项目奖励列入工资总额,需经单位审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 奖项设置目的
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旨在奖励科技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是授予项目、单位和个人的荣誉。对个人的奖励侧重于在科研、生产实践工作一线作出直接贡献的人员。
公司科创办可协助各部室进行奖项申报。
第十四条 奖励范围
(一)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授予在以下方面为推动企业科技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
1.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完成重大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重点难点工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攻克技术难关,保障工程的顺利完成,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具有新的创新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消化、吸收国外引进技术中,实现国产化方面的创新和发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请奖励的科技创新成果,必须经过2年以上的推广应用,产生了实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
第十五条 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共三个等级,经集团科技创新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集团科技创新大会或同等会议上予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数额的奖金。
奖项评比条件原则如下:
(一)一等奖
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很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
(二)二等奖
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接近国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有显著作用。
(三)三等奖
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提升了企业在该领域的技术水平,并取得了较好的应用实效,对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有较大作用。
第十六条 集团科技创新部负责组织科技创新成果奖评审工作。
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候选项目由集团总部有关部室、各业务单元、直属机构推荐。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采用专家会议评审制,评审小组由集团内外部的相关行业知名专家组成。
对于作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另行配套奖励,不再推荐参加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
第十七条 评审及奖励
(一)公司科创办将根据项目实际,向集团科技创新部提交推荐材料。集团科技创新部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负责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对形式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由集团科技创新部提交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三)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评审实行利益相关者回避制,被推荐为集团候选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的完成人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当年的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不得参加本单位项目的评审、表决。
(四)集团科技创新部负责将评审结果上报集团科技创新委员会、集团党委会审议,并在集团内网进行为期5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项目并在集团科技大会或同级会议上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公示出现异议,由集团科技创新部负责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相关建议上报集团审批。
(五)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主要完成人的相关材料应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级、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各等级奖励金额为:一等奖50万元(人民币,下同),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20万元。
(七)获奖单位除获得表彰外,在年度业绩合同中可获额外加分。具体加分幅度建议如下: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6分。
(八)集团科技创新成果奖的奖金应按参与单位或个人的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属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获奖项目,奖金应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参与单位协商分配。获奖单位将确定的分配方案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和科技创新部备案后,由获奖单位根据分配方案办理奖金发放。
第十八条 外部获奖项目的奖励
对于获得以下国家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集团给予配套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集团所属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特等奖,给予200万配套奖励;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给予100万元配套奖励;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给予80万元配套奖励。
(二)集团所属单位作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特等奖,给予100万配套奖励;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给予50万元配套奖励;获得国家级二等奖,给予40万元配套奖励。
第十九条 获奖项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违规情况的,一经查实,撤销对其奖励,责令相关单位或个人退回奖金、荣誉证书,并予以通报批评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术成果奖励
(一)公司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以公司为申请(专利权)人、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授权一项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奖励2000元,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000元。
(二)以公司为第一单位,个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国家级核心期刊论文奖励3000元。
第二十一条 年度创新成果激励
公司将每年定期召开创新工作会议,组织年度创新成果的评审活动,对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特别是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业绩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完成集团、大区以及国家、省、市等科研创新项目,应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二条 容错激励
在创新投资过程中,决策者和项目团队在遵循《华润(华润)有限公司创新与知识产权工作指引》创新投资容错机制以及具备以下情况,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具体如下:
(一)立项、实施及验收等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二)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创新项目必须借助内外部行业专家进行判断,参与决策;
(三)项目组对创新项目及时进行检讨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试用期一年,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制度汇编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人人创新管理办法
制度编码:B09-04AQ24A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集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公司全体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改进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主力军作用,利用有限资源,开发无限创意,创造更高绩效与利润,根据《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创新工作指引(试行)》、《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创新工作制度(试行)》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的人人能创新管理工作。
第三条 人人创新定义
一切对本公司经营有益的具有可行性的改善方案、发明、构想。
(一)所提创新主题范围应尽可能小,并且个人能快速解决,不需涉及过多的资源,比如增加标识以便提供工作效率、调整办公位置加强部门人员沟通。
(二)应尽量避免个人解决不了的、没有具体实施方案的意见,比如改善生产成本,提高作业质量等。
第四条 人人创新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改善自身业务方面的创新;
(二)提高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的创新;
(三)节省材料、能源、经费的创新;
(四)改善作业及提高业务水平的创新;
(五)开拓市场及提高采购能力的创新;
(六)有利于提升客户和员工满意度的创新;
(七)有利于加强与核心供应商合作关系的创新;
(八)企业管理组织、制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改良和创新的创新;
(九)有利于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建设良好企业文化的创新;
(十)有利于公司和个人发展的其他创新。
第五条 以下方面不属于人人创新
(一)方案不可执行,或仅有设想而无具体实施办法;
(二)无创新性的、已制度化的日常性常规作业手段;
(三)改善对象的方案已被实施;或同一改善对象的同一方案已被提出。
第六条 提报流程
(一)发现创新点:员工加强对本部门的所有活动的观察和分析,寻找创新点,内容不限,创新涉及的工作范围应尽可能小,主要是发现工作中的细小创新,以便于促进本部门的创新建设活动。(原则上,人人创新只针对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不要涉及跨部门)
(二)提出申请,员工可向直接上级当面口头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中层以上人员不需要到主管领导处申请)
(三)直接上级评审:只要是创新点,均可批准,但如果涉及到资金投入或跨部门,则需要到主管领导审批。
(四)自主实施:提出创新点的员工自己进行改善,各部门需尽力提供协助,实施时应尽量简化工作内容,达到所提目标即可;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可向直接上级或部门主管领导要求提供协助;各部门员工应充分发挥团队协作力,帮助和促进各项改善和创新活动的顺利展开;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阻力可向直接上级或部门主管领导反映。
(五)效果确认:创新点申报人在改善完毕后,可邀请直级上级现场确认,或者向上级提供照片等能证明已经改善的资料进行确认。所有提案的创新点一定要确认得到实施,确认后签名认可。如果不符合所提出创新点的要求,可要求从新执行创新内容,只要创新活动达到目的,申报人直接上级应尽量避免返工。
第七条 项目归档保存
(一)各部门联络人对当月收到的改善提案进行编号。
编号规则:部门-年月-序号。
(二)每周一各部门联络人汇总本部门改善提案及编号,提交至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归档保存。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试用期一年,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制度汇编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创新人才培养办法
制度编码:B09-05AQ24A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集团关于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更好地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根据《华润燃气十四五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研究》、《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创新工作指引(试行)》、《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创新工作制度(试行)》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
第三条 建立创新人才工作保障机制
(一)各部室主要负责人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团结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推进公司科技创新发展中的骨干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
(二)各部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将人才培养工作作为各部室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提拔、奖励的重要依据,对在人才队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改善科技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的选拔使用方式和选聘力度,积极为公司科技创新人才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对公司评选出来的科技创新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压担子、挑大梁,条件成熟时适时选用,使他们在工作中发挥科技创新骨干作用。
第五条 加强科技创新队伍建设
(一)加强科技创新人才的继续教育。每年可有计划地选拔科技创新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举办各个层次的专业技术学习班,进一步加强与高校合作,举办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保证负责科技创新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各类继续教育,以保证具有与时俱进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实践能力。在实践中锻炼培养年轻的科技创新人才,建立专家、总工帮教指导制度,可参考集团新员工以师带徒方法,使用“导师带教制,专家促培养”等措施,重点抓好高层次骨干创新人才的培养和优秀年轻人才培养,重视培养年轻人才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改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使年轻骨干在专家的传、帮、带下不断成长提高。
第六条 量化对科技创新人员的认定评价
科学地评价科技创新人才是保持公司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性基础工作。目前,公司对科技创新人才的评价主要以人为因素评定为主,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要积极探索各类科技人才评价方法,建立以岗位要求为基础,以能力和贡献为重点的评价体系。
第七条 推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技术水平,对申报的科研攻关、技术推广、自主创新项目等科研成果转化到生产经营实际中进行应用、推广和再创新的,按照《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创新工作指引(试行)》和《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科技创新激励办法》进行奖励,在公司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新、帮助他人创新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 紧跟集团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员工参加集团级赋能与培训。
第九条 积极组织市场开发、安全输配、工程建设、技术设备及智能与信息化等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认证技术经纪人与科技创新教练,加强培育公司创新生态。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负责解释。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制度汇编
制度编码:B09-06AQ24A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研发费用规范化管理,根据国资委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两利三率”指标的函》、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研究与试验(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统字[2019]47号)、《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规定》、《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华润燃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引》、《华润(集团)研发投入统计口径补充说明》及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的研发费用管理。
第三条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第四条 研发活动不局限于高精尖的发明创造、高新产品或技术,各部室应重点关注工艺流程的改进、实用新型专利项目。
第五条 研发活动应当具备明确的创新目标、系统的组织形式和较强的创造性三个基本要素,其类型和具体形式表现为应用性研究、试验性开发和实质性改进三种。
第六条 研发费用指从事上述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研发活动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
第七条 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一)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二)直接投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四)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五)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六)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八)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第八条 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与计划财务部共同负责获批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研发费用预算,按项目出具项目研发费用预算明细表。每个研发项目应做到立项有预算,年终或项目完成有决算。项目研发小组需根据当年项目研发计划编制研发费用预算,年终由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计划财务部、项目研发小联合做项目决算,确定各项目费用支出总额。预算获得批准后,项目研发小组根据项目的科研特性具体负责控制研发费用的实际支出,超预算支出的须事前履行追加预算审批。
第九条 在研发过程中,考虑部分研发人员的实际工作存在变动情况,需按月编制参与项目研发的研发人员名单及其在各研发项目的工作时间和当月工资明细表,报计划财务部记账。为多个研究开发项目提供辅助服务的辅助研发人员工资薪金按当月提供服务的研发项目个数分摊。
第十条 研发费用的报销,研发费用报销列支时,除遵循公司相关费用报销规定外,报销单据必须列明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报销,如为多个项目共同发生的费用,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公共费用。
第十一条 研究开发活动所需的材料、模具等统一由研发部门(或项目研发小组)开具领料单,并在领料单上注明用于具体哪个项目研发,材料费分别计入相应的研发项目。
第十二条 研发过程中的检验费及联合攻关或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报销单据必须列明项目名称,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批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三条 计划财务部在研发费用归集核算中的职责
(一)根据研发部门转交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建立研发项目明细。
(二)专设“研发支出”科目,在研发支出科目下设“费用化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二级科目,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和费用种类分别核算。以保证各项研发费用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将“研发支出” 科目归集的资本化支出金额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四)负责正确、合理分摊研发费用的公共费用和间接费用,正确划分研究开发与经营管理、生产制造之间的费用界限,正确划分研发费用各项目之间的费用界限。多个研发项目使用共同资源的,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将研发费用在各个受益项目之间分摊。
(五)研发所用设备的折旧费,按研发过程中设备使用时间计算折旧,由研制部门按月报给财务部,财务部按月计提,合理分摊计入研发支出。
(六)负责选择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代理事务所进行研究开发费用范围进行审核。年终按照税收政策编制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等资料,促使企业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七)负责指导研发费用操作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第十四条 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对科技项目资金安排汇总管理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十五条 研发部门(或项目研发小组)需根据资金安排计划和项目实施情况向公司提报经费拨付申请,公司按照“三重一大”投资决策原则和财务制度相关流程审批后办理经费拨付。
第十六条 对项目经费要采取专款专用,计划财务部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科技创新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试用期一年,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