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81/2025-00735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
| 发文字号 | 滕政办发〔2025〕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滕州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滕政办发〔2025〕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滕州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滕州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自来水“户户通”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职责,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统管模式
由专业化供水企业与各镇街签订农村供水设施管理协议,委托镇街对辖区内农村供水设施进行全面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各村水管员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水管员由供水公司、镇街双重管理。组建专业水管员队伍,负责村内水表查抄、供水设施巡查维护、用水业务宣传、协助用户刷卡通水、供水设施报修等工作,实现供水服务到村到户。推行农村供水“一企统管”,确保2025年6月底前完成农村供水县域统管、7月底前实现农村自来水“户户通”,构建规模化工程、标准化服务、全过程监测、智慧化管理体系,实现专业高效运管全覆盖。
二、搭建统管体系
结合滕州市城乡供水工作实际,推行“1+5+17+N”的县域分级统管模式,即:1家供水企业、5个服务中心、17个服务网点、N个服务网格。
1家供水企业统管。由专业化供水企业管理,全面推广使用智能水表,打通原水、制水、供水、监测、预警、抢修、报装、缴费全业务流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全链条智能化、精细化管理,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
5个服务中心。根据我市供水实际,设立东郭、级索、羊庄、东沙河、城区5个农村供水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各镇街范围内的供水设施巡检维护、绩效考核、客户服务等工作。东郭供水服务中心:服务东郭镇、龙阳镇、界河镇;级索供水服务中心:服务大坞镇、级索镇、西岗镇、滨湖镇;羊庄供水服务中心:服务木石镇、羊庄镇、柴胡店镇、张汪镇;东沙河供水服务中心:东沙河街道、南沙河镇、官桥镇、鲍沟镇;城区供水服务中心:服务善南街道、龙泉街道、荆河街道、北辛街道、姜屯镇、洪绪镇。
17个服务网点。在东沙河街道及16个镇分别设立农村供水服务网点。配合公司等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对本辖区内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N个服务网格。以自然村(供水单元)为单位划分服务网格、设置水管员,实现管护队伍技术专业化、运维标准化、管理效能化、服务优质化。
三、规范日常管理
科学制定日常管护计划、巡查计划以及考勤制度,强化日常绩效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农村饮水安全管水员动态管理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管水员及时进行调整。从设施维护情况、报修及时情况、抄表准确性、用户服务质量、用户投诉情况等方面,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管员进行全面管理。供水企业依规落实各项管理要求,给予镇街相应奖补资金,切实提升农村供水日常管理水平。
四、强化措施保障
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镇街主体责任,完善农村供水管理“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财政扶持长效机制,科学测算管护经费,完善水价形成、调整和补贴机制,探索“以水养水”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实施动态评估管理,将水量水质、水费收缴等工作成效与维养资金挂钩。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可复制模式,加强交流互鉴,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全面覆盖。
文件文字版:
关于印发《滕州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文件PDF版:
关于印发《滕州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