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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5-00700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06-20 发布日期 2025-06-20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滕政办发〔2025〕4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的通知
滕政办发〔202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滕阳花园、安康花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关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购房源

本次申购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共计420套,其中滕阳花园小区417套,安康花园二期3套。

二、申购条件

(一)本次经济适用住房主要面向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申购,申购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包括申购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申购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购人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具有滕州市居民户口一年以上;

2.申购家庭年总收入(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期间)不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即96652元(2024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326元。家庭成员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等);

3.申购家庭成员无自有房产,下列情形视为该家庭拥有自有房产(不包括储藏室、地下室和车库):

(1)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回迁的房产;

(2)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3)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房产;

(4)与他人共有产权的房产;

(5)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离婚协议认定产权归属的房产;

(6)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房产。

4.申购家庭未购买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购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

5.申购家庭成员名下无机动车辆(不含二轮、三轮摩托、农用三轮汽车),只有一辆营运车辆用于谋生的除外。

同时符合以上所有申购条件的离异三年以上或丧偶家庭,可以作为家庭单元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本次经济适用住房优先保障符合申购条件的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夫妻一方达到49周岁以上的城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见义勇为人员、肢体残疾(一、二级)人员、盲人(视力残疾一、二级)、享受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军转干部等家庭的基本住房保障需求。

三、申购程序

所有申购人均需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购手续:

(一)申请。申购人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1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到滕州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住房保障大厅(善国南路80号,联系电话:0632-5566385/5572647)领取《滕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1.申购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

2.申购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配偶去世的提供死亡或销户证明;

3.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持市总工会出具的劳动模范证明或劳动模范证书,夫妻一方达到49周岁以上的城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持卫健部门出具的城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证明,见义勇为家庭持市委政法委出具的见义勇为证明或见义勇为证书,残疾人家庭持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残疾证书,享受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优抚证明,军转干部家庭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军转干部证明;

4.需提交的其它证明资料。

(二)审核。

1.初审。申购人持填写完善的《申请表》及上述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办理资格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购家庭的户籍、收入和资产、家庭成员、住房状况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在《申请表》中签章。申购人将签章后的《申请表》及相关要件提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查。

2.核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购家庭的户籍、收入和资产、家庭成员、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核查,并将申购人申报的基本情况和核查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经核查和公示合格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表》中签章后,于2025年7月31日前(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再受理。

3.审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手续进行要件审核,相关要件齐全的及时受理并将资料汇总后转市民政局和市自然资源局进行联合审查。联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责任分工进行审核认定,并将审核认定结果(回复模板详见附件)转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公示。

审核认定结果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等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成立的,申购家庭即具备本次经济适用住房摇号选房资格。

(四)选房。

经审核公示合格的申购家庭参与摇号选房,具体摇号选房方案另行发布。

四、申购价格

滕阳花园小区申购基准价为3661.94元/平方米,储藏室价格为1500元/平方米;安康花园二期申购基准价为4141.87元/平方米,储藏室价格为2070.94元/平方米。(具体房源价格以选房时公布的价格为准)

五、责任分工

(一)滕阳花园、安康花园二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专班负责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申请受理、申请资料整理汇总、向联审部门推送信息资料、审核享受政策性住房和房屋网签备案情况、审核结果整理汇总公示、组织摇号选房等工作,并负责做好政策解释等相关工作。

(三)市民政局负责申购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婚姻状况审核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申购家庭拥有房产登记情况。

(四)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登记、车辆登记等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就业、缴纳社会保障费和领取社会保障待遇等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滕州市税务局负责提供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所得额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等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等情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滕州监管支局负责提供个人工资流水等情况。

(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申购家庭的申购资格核查和公示等工作。

(六)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质保、安全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家、省、枣庄及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有关规定,及时受理申购申请,严格审核、审批程序,认真做好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

(二)申购人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财产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购资格,同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三)审核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联审部门审核认定结果模板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联审部门审核认定结果模板

一、市民政局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模板

市民政局负责申购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婚姻状况审核工作,出具的申购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格式如下(并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离异、丧偶的申购人以及申购人填报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子女等人员的婚姻状况):

序号

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与申购人关系

*工作单位

*个人年收入

*名下机动车辆登记情况

家庭
总人口(人)

*家庭总收入(元)

1

1

张XX

37048119...

本人

XX公司职工

40000


3

60000

2

李XX

37048119...

配偶

XX超市员工

20000


3

张XX

37048119...

未婚女

学生

0


二、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结果模板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申购家庭拥有房产登记情况,对查询到名下有房产登记信息的家庭回复格式如下:

序号

权利人

身份证号

*产权证号

*坐  落

*用  途

*面  积(㎡)

*备注

1

张XX

37048119...

鲁(20xx)滕州市不动产权第   号

XX小区.......

住宅

100


2

李XX

37042119...

鲁(20xx)滕州市不动产权第   号

XX镇XX村......

住宅

120


3

王XX

37042119...

鲁(20xx)滕州市不动产权第   号

XX小区X号门头房

商业

80


注:表头标*事项为相关联审部门反馈的主要内容。


文件文字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的通知.docx

文件PDF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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