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2-14789 | 主题分类 | 参事、文史 |
成文日期 | 2022-09-05 | 发布日期 | 2022-09-05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责任单位;会议;讲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登记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法治政府 |
发文字号 | 滕政办发〔2022〕2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2022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滕政办发〔2022〕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滕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滕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2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二)第二季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三)第三季度(责任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山东省南四湖保护条例》
4.《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四)第四季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三、专题学法
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需要,适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学法讲座。
四、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专题学法讲座可在学法内容中酌情安排,也可另行选择学法专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市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市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文件文字版:
滕政办发〔2022〕22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滕政办发〔2022〕22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