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281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9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9月12日
- 标 题:【文字解读】滕州市司法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滕州市司法局解读《滕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
2022年9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滕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滕政办发〔2022〕22号,以下简称《计划》),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充分发挥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保证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代市政府办公室拟定了《计划》。
二、决策依据
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
三、起草过程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市司法局牵头起草了《计划》,并征求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的意见。6月16日,枣庄市委常委,滕州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陈永生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计划》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该《计划》。
四、主要内容/重要举措/目标任务
《计划》明确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22年度学法计划总体安排,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举办专题学法讲座2次。学习内容为《科学技术进步法》《公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环境保护法》《教育法》等15部法律法规。同时,明确市政府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计划》还提出了相关要求,会前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枣庄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教体局等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参照本计划,制定本单位学法计划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涉及范围
市政府常务会议。
六、执行标准
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讲座两种方式。
七、政策亮点、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新增学法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水平。计划举办专题学法讲座2次。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要参照本计划,制定本单位学法计划并抓好组织落实。
八、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滕州市司法局
首席解读顾问:韩善忠
政策咨询电话:0632-551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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